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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不记名保险 出险后能理赔吗

更新时间:2013-02-04 10:25
  【摘要】近些年来,我国的不记名保险主要是在一些汽车站在使用。项先生在南城车站购买的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保单上没有登记其个人信息,他担心一旦发生意外该保险是否可以兑现。

  连日来,我们调查发现,因春运繁忙,售票员代售保险时,基本上不为保单进行实名登记,这可能为乘客后续理赔埋下隐患。

  涉事的永安保险公司方面回应说,有多种途径可确认乘客身份,对乘客不实名登记的做法并无不妥。

  但保险行业协会的人士则表示,该保险在制度设计上存在漏洞,尚待进一步改进。

  投诉代售保单不实名登记
  项先生经常往返于东莞、广州、深圳、佛山等地。前不久,他在东莞出差后,在南城汽车客运站买了一张返回广州的车票。
  买票时,售票员在未询问项先生个人意愿的情况下,直接给他搭售了价值2元的永安保险公司的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售票员也未向项先生索取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
  根据国内相关规定,保险合同应当载明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等信息。但在南城汽车客运站搭售的保单上,并没有任何乘客的身份信息,而且也无日戳、无订立合同的日期,更没有乘客乘车时间、车次等与所购车票相关联的信息。
  中国保监会于2009年2月下发的《关于停止以撕票方式经营短期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2009年3月起,保险公司在经营短期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时,保单或保险凭证上必须包含被保险人姓名和证件号码等身份信息。
  据此,项先生认为,没有实名登记的保险就是一张“空头支票”,真的遇上意外要理赔时,容易引起纠纷。

  走访多数乘客未登记身份信息
  1月31日,我们来到南城汽车客运站,实地走访短期意外伤害险的销售情况。
  由于已进入春运时间,上午8时许,售票大厅已挤满买票的乘客。数十个售票窗口一字排开,每个窗口均排起三四十人的长龙。
  几乎每个售票员在询问乘客目的地、报完票价后,均会补上一句“加保险2元”,然后,直接在电脑中单独打出保单,在收取车票款时一并收取保险费,期间并未向乘客索要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
  只有在极少数乘客主动拿出身份证要求登记时,售票员才会将乘客的身份证信息扫描到保单上。
  王先生买了两张去深圳的车票,他主动拿出身份证要求登记。他说,平常他到该车站乘坐长途班车,售票员如果不太忙,会主动向其索要身份证进行登记,但这一次售票员没主动索要。
  在人头攒动的车站内,像王先生这样有意识保障自己权益的乘客并不多。
  准备带两个小孩回潮州过年的陈先生,手里紧紧捏着车票和保单。他说:“我只想着花2块钱可以买个平安,遇上交通意外有得赔。卖票的没说要登记。”
  陈先生说,他自己对保险如何操作并不清楚,也不清楚没登记个人信息是否会影响理赔。

  回应未登记备案也能索赔
  针对项先生等乘客提出的问题,2月1日,我们致电永安保险公司,该公司客服部门一名钟姓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作出回应。
  关于未征得乘客同意搭售保险,钟女士说:“可能是刚好遇上春运,售票员比较忙,为提高效率就把其中的一些环节省略了。”

  调查理赔系统有待改进
  对于保单未实名登记,是否会给乘客理赔带来麻烦,2月1日下午,我们采访了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胡绪魁。
  胡绪魁说,实名登记投保是我国对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强制要求。在东莞,除了永安保险,太平洋保险人保财险也曾经营过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业务。永安保险在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上述做法,在2009年被广东省保监局批复为保险创新的一项尝试,即将车站的售票系统、保险采集系统以及乘客的身份识别进行统一联结,以此探索简化该险种的投保程序。
  经过数年打磨,上述联结系统已较为完善,截至目前,暂时未发生一宗理赔纠纷。但该系统除本身与保监会相关要求相悖外,还存在一些漏洞,在理赔过程中可能导致歧义。
  例如,保单未实名登记,乘客若丢失保单被他人捡取,在发生意外需要索赔时,可能出现冒领的情况。如购买保险的乘客不幸死亡,其家属将无法确定其是否投保及获得理赔。
  胡绪魁说,已将该联结系统存在的漏洞反馈至省保监局。在系统完善之前,需要乘客在购买该险种时多留个心眼,及时登记个人信息以保障个人的合法权益。

  慧择提示:笔者认为,虽然春运繁忙,但是车站售票员在春运期间不要赶一时之快,应该尽到对投保乘客进行实名登记的责任,切实维护广大乘客的权益,保障他们回家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