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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不断扩大基本医保住院二次补助范围

更新时间:2013-02-03 10:12
  【摘要】近年来,江苏省南京市不断扩大基本医保住院二次补助的范围。昨天,南京市对2012年下半年职工和居民住院医保中的二次补助款项进行实时发放。据统计,截至去年底,南京职工医保范围内符合补助条件的参保人员共6331人,补助款合计4964.33万元;居民医保范围内符合补助条件的参保人员共712人,补助款合计619.81万元。两项合计补发5584.14万元。

  我们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2012年,南京一方面提高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住院中,基金部分的补助标准,另一方面也改善了补助款的发放方式,对2012年下半年补助款项做到实时发放,即参保人员在住院费用结算的同时补助款项直接打进医保卡里。去年上半年的补助款在去年8月16日开始发放,通过多种途径已发放到位。下半年补助款项随眼下参保人员住院费用的结算,也已一并发放。

  二次补助始自2010年,缓解了医保中患大重病住院者的个人负担。以职工医保住院二次补助为例,南京市岁的孙某,去年因肺部感染、脑血管等疾病住院,全部医疗费达82.13万元,医保基金支付了66.41万元,去年下半年他又陆续领取住院二次补助7万元,减少个人负担8.52%;以居民医保住院二次补助为例,秦淮区朱某因铁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84岁的退休职工李某,去年脑梗住院,全部医疗费达64.48万元,医保基金支付了48.12万元,去年下半年陆续领取住院二次补助达7万元,减少个人负担10.85%;南京际华三五二一特种装备有限公司退休职工81患白血病住院治疗,去年上半年花费47万余元,其中居民医保基金支付25万元,8月份他按政策规定领取了4万元住院二次补助;江苏教育学院王同学2010年参加大学生医保,后患肿瘤一直住院治疗,医疗费已近百万元,按大学生医保待遇,基金支付53万余元,他在2011年和2012年均享受到住院二次补助待遇,共计8万元。

  此次补助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2012年度发生并结算、符合职工医保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支付金额在2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医疗救助基金补助55%,补助限额为6万元,其中,8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由大病医疗救助基金补助60%,补助限额为7万元;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2012年度发生并结算、符合居民医保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支付金额在3万元以上部分,由居民医保基金补助45%,其中80周岁以上的居民按50%补助,补助限额为4万元。

  慧择提示:南京市基本医保住院二次补助发放,将有效降低广大南京居民看病住院的费用,完善当地的医疗保障体系,将给广大南京市民带来更多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