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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业务员骗取保险费5万获刑

更新时间:2017-08-27 13:26

  陈节瑛、易清彪、记者刘占明报道: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客户保险费达50000余元,日前,某保险公司信丰支公司原业务员袁忠因犯诈骗罪,被信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警方查明,自2001年7月起,犯罪嫌疑人袁忠以保险代理人的身份,在信丰县安西、虎山两个乡镇代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期间,袁忠虚构为投保人代办保险业务的事实,隐瞒未为投保人办理续保手续以及已代领理赔款、退保款的真相,骗取了许某、周某等40余人续期保费、理赔款、退保款等,共计人民币53575.99元,并将这笔款用于个人生活开支及参与“地下六合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