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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出行“双保险” 保障更全面

更新时间:2013-01-29 11:38
  【摘要】临近春节,我国旅游的市场逐渐升温,冬季是旅游意外事故的多发季。春节出行游客除享受旅行社赠送的旅游责任险以外,应该为自己再买一个意外伤害险,为快乐出游加上"双保险".不少游客将旅游责任险和意外伤害险混淆,导致意外伤害自己承担。

  前段时间,市民王东报名参加近郊的滑雪旅游。签合同时,旅行社建议他购买一份意外伤害险,王东认为旅行社已经购买了保险。旅行社业务人员告诉他,旅行社包括的是旅游责任险,承保的是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游客因个人原因发生意外不在理赔范围之内。他当时没有在意,就匆匆出行去滑雪,结果不慎摔倒骨折,因伤及尾椎骨,在医院躺了三个月,仅看病就花费了近4000元。

  据旅行社反映,很大一部分游客不知道旅游责任险和意外伤害险,有的甚至没有旅游购买保险的意识。嘉华旅游集团前台接待经理袁悦表示,经统计,有一半左右的游客不知道意外伤害险,仅有10%的游客会主动购买,有90%的游客在旅行社推荐后会购买。

  山东省旅行社协会副秘书长双寅霖解释,外出旅游可能会遇到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罹患疾病、证件遗失等情况,旅游者可通过保险手段减少意外风险带来的损失。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依据法规必须购买的保险,该险只为旅行社因疏忽或过失等依法对旅游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埋单,旅游者在旅游途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伤害和损失由旅游者自己承担。

  据了解,意外伤害险一般保费不高,但至少能赔付10万元。国内旅游一般的保险为保费10元、赔付最高10万元。出境旅游意外伤害险保费为30元,最高赔付可达30万元。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意外,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或有关代理机构报案,需要就医的应妥善保存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及有关单据。

  慧择提示:春节旅游出行需加“双保险”,旅行社提供的旅游责任险,主要承保的是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并不能承保旅客。旅客要想获得更好的保障,需要为自己购买一份旅游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