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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韶关将实现城乡医疗保险并轨发展

更新时间:2013-01-25 17:33
  【摘要】为了实现城乡医保的公平发展,我们昨日从韶关了解到,根据韶关市政府日前印发的《韶关市基本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工作方案》,该市将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并轨,并将在2月1日前把市、县级卫生局负责的新农合行政管理职能、经办职能、编制和人员、参保信息资料、基金和资产分别划入同级人社局。

  根据部署,新农合的移交将做到“四个不变”:即人员不变,原经办机构所有在岗人员继续留在原工作岗位,履行原工作职责;政策不变,参合人员的缴费标准、待遇水平保持不变,确保整个移交工作平稳过渡;经办流程不变,确保群众享受便捷服务;工作经费来源不变,保障工作正常开展。但由于工作移交,各县(市、区)的参合群众需留意经办机构的办公地址是否更改,具体要以当地政府的公告为准。

  此外,韶关将调整新农合政策,2014年完成新农合市级统筹,并在2015年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正式合并,出台《韶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慧择提示:此次韶关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工作。笔者认为,这一措施的实施,将有效提高农村地区的医保水平,使农村的老百姓的享受到更多医保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