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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将出台车险新方案 按机动车实际价值投保

更新时间:2013-01-24 17:25
  【摘要】近年来,我国车险的“高保低赔”一直被人们所诟病。中国保监会日前已向各家财产保险公司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届时,将彻底解决车险中“高保低赔”的霸王条约。

  昨日,笔者从新区多家保险公司获悉,中国保监会日前已向各家财产保险公司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首次明确机动车按实际价值投保的计算标准,即实际价值=(投保时新车购置价-折旧金额)×(1±0.1)。届时,将彻底解决车险中“高保低赔”的霸王条约。

  20万元车两年后保费降近500元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自实施新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之日起2年内,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协商确定的被保险机动车实际价值,原则上应在根据投保时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上下10%范围内。
  “一经落实,则意味着未来车主在购买车险时,将可以依照新政“实保实赔”,即在综合了车辆的使用年限、车况后,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投保,有望节省一笔保险费。”国内某保险公司车险理赔部刘斌给笔者算了一笔账:以一辆新购置价为20万元的家用轿车为例,按照规定,投保车辆的月折旧率为0.6%。也就是说,两年后价值为17万元左右,按照当前的费率表,两年中车损险保费将从3020多元降至2540元左右,即保费会下降将近500元。

  新商业车险费率或5月启动
  “车险一旦实行‘实价投保’,公司内部各种车型的购置价格将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数据库,且在新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实施前,保险公司还需要调整公司业务系统及管理流程,组织人员培训,印刷相关单证等。”刘斌表示,“目前我们公司正在对各项工作进行筹备,并有望于今年5月份正式启动。
  此外,笔者采访发现,未来财险公司的车险费率条款将分为三个层级:一是采用“协会条款”;二是综合成本率表现较好的公司,可在协会条款基础上增加保险责任;三是偿付能力、盈利能力较优质的公司,可自主开发条款和费率。“也就是说,一些大险企可自主开发条款和费率。”
  保险业内人士表示,如平安财险、太平洋财险、中国人民保险等大型险企,在车险改革后,可凭借优质的偿付和盈利能力,获得自主研发条款的权利。这样,公司就能量身定做最适合的产品,并推出全新的费率计算方式,以赢得更多的市场。

  慧择提示:机动车按实际价值投保的计算标准首次得到保监会明确。笔者认为,这一措施的实施,将有效改善我国“高保低赔”的情况,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