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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将成为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主要动力

更新时间:2017-08-27 11:21
  【摘要】近年来,国家大力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出台一系列政策。近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国务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发表文章指出,中国农业保险不断学习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创新发展成为推动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动力。

  巴曙松表示,作为一种有效分散农业风险及损失的机制,农业保险是农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许多发达国家采用的重要的非价格农业保护工具。但从世界范围来看,农业保险风险管理始终面临诸多难题,主要体现在:农业风险损失严重性高,单个事件引发区域性损失;信息不对称下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庞大的数据积累和高昂的管理成本。

  巴曙松指出,由于自身的弱质性和生产过程的特殊性,农业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各种风险因素复杂多样,是典型的风险产业。农业风险具有风险单位大、发生频率较高、损失规模较大、区域效应明显等特点。因此,针对不同类型的风险,如产量风险、价格风险和巨灾风险,需要不同的风险管理手段。为此,中行安盟保险公司从多个方面借鉴和开展了中国农业保险风险管理创新。

  自2000年开始,中国保监会与安盟保险合作研究农业保险创新发展模式的研究,提出在中国农业保险要走商业化运作模式,国家从政策和财政上予以必要支持。要将大的自然灾害从商业保险市场中剥离,从而使商业保险的赔付有一个控制范围。从而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有中国特色的农业保险发展道路,中国农业保险从此进入高速发展的轨道。同时,随着国际保险事业的发展,保险模式从传统的“风险因子—损失—理赔”三阶段的模式中,发展出新的保险理赔模式,即“风险因子一理赔”模式。农业气候指数保险就是基于这一模式的创新农业保险。

  据了解,传统上农产品价格被认为是不可保风险,但发达国家如美国、法国等均探索开展有政府补贴支持的农业作物价格保险计划。法国安盟保险自2010年开始,结合资本市场工具开发出同时支持自然灾害风险和价格波动风险的市场化收入保险产品。保险公司根据各地块的历史产量确定参考产量,综合考虑期货市场价格及历史价格的基础上确定农作物保险价格,结合承保的土地面积,评估各地块保险收入。无论是因自然灾害或是价格波动导致地块农作物收入减少,均可获得安盟保险的保险补偿。

  另外,订单农业是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户在产前签署定单合约,农民按照合同要求组织生产,把产品销售在产前完成,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安排生产,减少生产的盲目性和稳定农民收入的一项制度安排。但在实践中,当遇到自然灾害、市场价格波动、农业企业融资困难等因素影响,导致目前我国订单农业履约率偏低。若在这一种过中引入保险机制,利用保险公司在承保农作物保险和农产品加工企业财产保险的优势,为双方履约提供保障。2012年初,中航安盟保险在吉林省开展订单农业保险试点,为推动当地农户与农业化龙头企业的稳定合作进行了有益尝试。

  慧择提示:中航安盟保险创新推动农业保险发展。笔者认为,随着国家对农业的支持越来越大,农业保险已成为各大保险公司争夺的市场,此次中航安盟保险创新农业保险将抢占了市场发展的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