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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海南将试点大病保险 提高居民医保标准

更新时间:2013-01-21 14:04
  【摘要】2012年国家六部委出台大病医保新政策,各地陆续进行大病医保试点。我们从18日召开的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海南省今年将继续适度提高待遇水平,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

  2012年,海南省通过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用人单位11030家,涉及农民工36.79万人,追回农民工工资25821.78万元,补缴社会保险费62.92万元。

  2013年,海南省将推进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五家机制建设,加强与公安、工商、住建、法院等部门和工会组织的协调联动,推动带薪休假、高温劳动保护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政策的落实,加大对各种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打击力度;开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专项行动,做好劳动合同法修订后的宣传贯彻工作。

  制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及证据规则,会同海南省高院建立裁审衔接机制,提升调处效能;力争在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上有突破,解决部分市县仲裁机构无编制、无专职工作人员的问题;加强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加快推进乡镇街道和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完善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措施,适时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落实国家和海南有关推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

  今年,海南省将巩固完善城镇从业人员五项社会保险省级统筹,整合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的共济性;探索从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间的衔接办法,大力推进企业年金工作,研究建立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出台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组织实施大病保险试点。

  继续适度提高待遇水平,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扩大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慧择提示:海南今年将试点大病保险。笔者认为,此项政策的实施,将有效当地的大病医保水平,推动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建设,完善当地的社会主义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