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大病保险政策出台 各地推进大病保险招投标工作

更新时间:2013-01-16 15:50
  【摘要】2012年国家六部委联合发布大病医保政策,大病保险新政距今不到半年,招投标工作已在多省市快速推进。大病医保项目地区间的差异较大,盈亏不平衡的情况比较明显,有的地方略有盈利,有的地方则可能亏得很厉害。大病医保到底是陷阱还是“馅饼”,目前还看不清。

  大病保险新政下发不到半年,招投标工作已在多省市快速推进。继青海省去年11月率先启动大病医保项目招投标后,目前山东省、安徽合肥、浙江乐清等地多个大病医保项目已确定中标机构。此外,广东省内潮州、梅州、阳江,以及辽宁省等地也已展开大病医保招标。

  中国人寿、人保财险、人保健康等营销服务网点丰富的“国”字头保险公司抢得先机,均有多个项目入账。但也有部分大病医保项目首次招标时一度流标。有保险机构人士认为,尚不明确大病医保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到底是陷阱还是“馅饼”,因此一些公司态度谨慎。

  阳光财险、平安养老落选“青海”
  2012年8月30日,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保部、民政部和保监会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至此,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新政推向全国。
  目前,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太保、平安养老、阳光财险、中华联合等在内的保险公司参与了大病医保招标项目。人保旗下公司和国寿对于成功夺标表现最为积极,在多个已经完成招标的项目中,人保旗下的人保财险、人保健康都是以第一中标人中标。
  在部分地区性项目中,竞争一度激烈。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资格招标中,共有两家公司中标,人保财险山东分公司以超出8000元部分补偿75%的高补偿比例列第一位中标,最初阳光财险山东分公司曾一度出现在中标人名单中,其给出的补偿比例为超出8000元部分赔付60.5%。其后的更正公告显示,国寿山东分公司最后以71%的补偿比例代替阳光获得资格。
  保险机构并非都反应这么积极。安徽合肥市及福建漳州的大病医保项目招标过程中均曾出现流标情况,经过二次招标才确定中标人,流标原因均是有效投标人不足。
  原则上来说,保险基础在于大数效应,规模越大越容易分散风险,所以省级统筹项目更容易受到保险机构关注,但另一方面也显示出保险公司对于参与大病医保的看法并不一致。
  一家保险公司内部人士表示,大病医保项目地区间的差异较大,盈亏不平衡的情况比较明显,有的地方略有盈利,有的地方则可能亏得很厉害。大病医保到底是陷阱还是“馅饼”,目前还看不清。
  “公司要求积极参与,但是在有些地方项目与公司运营目标有差距。” 上述人士说,比如有的城市要求中标后缴纳2000万元履约保证金,公司财务就很难审核通过这笔费用,有的地方要求一赔到底,公司对于部分地区出现亏损有准备,但也希望有一个保底机制。而保证理赔恰是政府最看重的指标之一。滑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一位人士告诉记者,该县2000年起就开始进行大病医保项目,受托进行运营的保险公司有赢有亏,后来出现受托公司在亏损的地方出现拖赔甚至不赔。“因此这次招标关键指标之一就是服务,看保险机构能否承诺理赔到底。”该人士说。

  地方政府有时会通过经费投入来判断保险公司的竞争力,例如,安徽合肥项目招标评审中,有一项是根据承诺投入经费多少打分,打分在0至15分不等。有公司认为,这一规定会促使保险机构拼费用以求中标,没有必要。不过,这一建议没有被采纳。

  地方政府在选择承办大病保险商业机构时,还会重点关注保险机构专业化程度和服务理赔是否完善,网点完备也是重要得分项。由于分支机构开设非短时可以完成,营销服务网点更丰富的大型保险机构享有不小优势。

  青海省扩大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项目中,共有中国人寿、人保财险、阳光财险和平安养老的青海分公司均参与投标,最终由国寿和人保财险青海分公司分别中标。据悉,阳光财险和平安养老落选的重要原因之一便是其在青海省下属州县布点较少。

  慧择提示:大病保险招投标工作已在多省市快速推进,一些保险公司也将参与到大病保险的体系建设。笔者认为,大病保险招投标工作的实施,将为我国大病医保试点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