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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为外地退休人员打开了医保的大门

更新时间:2013-01-15 18:25

  【摘要】近日,广州市人社局出台新规定,将允许外地户籍人员延缴养老保险享受广州退休医保。日前,广州市人社局下发《关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有关人员参加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符合广州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延缴费规定的人员,在延缴养老保险费期间,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通知》不仅给在穗打工多年却仍未满足退休待遇条件的外来户籍人员打开了享受退休医保的大门;也让广州户籍的老年居民省下一笔“医保过渡金”。

  《通知》规定,符合广州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延缴费规定的人员,在延缴养老保险费期间,可以个人身份按有关规定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其中,非本市户籍人员中断延缴养老保险费的,同时停止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在本市延缴养老保险费的人员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并办理申领基本养老保险金手续时,达到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缴费年限的,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缴费年限的,按规定缴纳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因为缴纳医保过渡金,是按照社平工资7.5%的比例缴纳的,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是按照社平工资的4%来缴纳的。

  慧择提示:此次广州市出台新规,为延缴养老保险的外地户籍人员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完善了当地的社会保障体系。此外,新政将为广州户籍的老年居民省下一笔“医保过渡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