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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专家:购买团体保险需满足三个条件

更新时间:2017-08-27 19:37
       当前,由于在价格和保障上的优势,团购保险之风逐渐兴起,一些企业的员工自发组织起来,以企业的名义购买团险。但是,重庆保险专家提醒,团体保险承保条件较严格,消费者只有满足特定条件后才能获得保险公司的保障,因此,消费者不能轻信部分保险代理人的意见,自己组团购买团体保险,以免在理赔时遭遇麻烦。 

       重庆保险专家说,“团险”被业内人士比喻为保险中的批发产品,与“个险”(即个人保险)相比,团险具有以下优势:一是费率低。由于团险承保的是一个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员工,人数多、风险分散、费率比个险更为便宜,对于续保或长期合作的企业,还可以更加优惠。二是投保方式灵活。团险投保不如个险严格,比如体检、投保年龄等方面都比较宽松;在承保期间,投保企业可以随时增减被保险人,便于企业的人事和财务运作。三是产品倾向于“自助”,即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选择产品和服务,优惠不变。 

       保险专家说,团体保险是以一张保单为某一团体的所有成员或其中大部分成员提供保障的保险,尽管在投保时不要求团体成员提交可保证明,但为了保证承保质量和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定,消费者购买团体保险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团体保险的投保者必须是正式的法人组织,有特定的业务活动,独立核算。因此,为购买某款保险而临时组建的团体一般不会获得保险公司的保障,即便获得了,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也会以此为借口拒绝赔偿。二是为保障承保对象总体的平均健康水平,团体保险中的被保险人必须是能够正常参加工作的在职员工。三是在团体保险的参保人数方面,保险公司规定,投保团体保险的员工比例不得低于75%,而且人数不能少于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