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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出台措施 规范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

更新时间:2013-01-11 17:16
  【摘要】为了规范我国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近日,中国保监会就《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将对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进行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是全国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的管理部门,对全国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进行指导、督办、检查和考评。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处理保险消费投诉方面的职责分工。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受理保险消费投诉后,对于事实清楚、争议情况简单的保险消费投诉,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对于除此之外的保险消费投诉,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受理保险消费投诉后,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自受理投诉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处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未按规定建立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相关制度、公布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相关信息、如实报告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有关情况以及其他严重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与其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管谈话,或者依法采取其他监管措施。

  慧择提示:此次保监会出台措施,规范了我国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这一措施的实施,将有效减少我国的保险消费投诉,提升保险业服务水平,改善我国保险业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