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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冰将试点大病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8 09:42
  【摘要】2012年国家六部委出台大病医保政策,将在全国范围内试点大病医保。在刚刚过去的2012年,哈市社会保险待遇稳步提高,实现了连续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启动了居民门诊医疗统筹,参保人员门诊看病也可以报销了。在新的一年如何在就业、社会保险等民生问题上,继续上交一份哈市居民满意的答卷,做好惠民利民每一个环节。8日,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镜铭接受我们采访时,阐述了2013年将做的两件大事。

  王镜铭表示,2013年将把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作为保障民生的头等大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今年,我们将着力促进就业创业,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目标。”在促进就业创业方面,哈市将在2012年的基础上,继续强化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其中,加大小额担保贷款的扶持力度无疑是重中之重,2013年全年将发放小额贷款10亿元。

  另一方面,哈市将实施“五大创业工程”带动就业,即做好“高层次人才、自主择业转业军官、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农民”五大群体的创业就业工作,针对不同就业创业群体,采取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结合哈市大项目建设用工实际情况,哈市将努力实现对接,建立用工信息档案,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并开展定向、定单式培训,满足项目用工需求。

  2012年8月30日,国家大病保险新政正式出台,在基本医保已经可以报销的基础上,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再次报销,实际报销比例将不低于50%。王镜铭针对大病保险新政方面表示,今年将在全省率先启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

  这意味着,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不额外增加个人缴费,住院就医个人自付超过一定限额,即可享受大病保险的相应待遇。“作为一项重大制度性安排,这一制度的建立,不仅是促进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完善的一项重要内容。”王镜铭说。

  慧择提示:哈尔滨试点试点大病保险,将有效降低居民看大病的费用,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