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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应该投保现金险

更新时间:2017-08-28 00:28

  【摘要】新年伊始,抢劫、盗窃等案件时常发生,无论是普通住宅的居民还是中小企业主,此时都要提高警惕,以防现金及其他贵重物品被盗。

  对于普通住宅的居民来说,除了加强风险防范外,可购买家财险以防万一。据了解,家财险的主险可保房屋、装修和室内财产,但并不包括现金首饰。如果要加强现金或金银首饰方面保障,需另外投保一份现金、珠宝首饰盗抢附加险。我们了解到,该险种只是作为附加险而投,不同保险产品保额不同,基本在1000元—5000元之间,可能还有免赔额,这些需要在签订保险合同时看仔细。

  如“太平洋安福家庭保障精英版”中,有“现金及贵重物品盗抢”一项。因室内盗抢的原因导致现金首饰类的损失,以损失实际价值为标准,最高赔付额度是1000元。又如“华安满堂福家庭财产保障计划”,其“现金贵重物品盗抢”一项的保障额度为5000元,主要针对现金、金银珠宝、首饰及基本保障承保范围内的便携式类用品(手提电脑、电子记事本、摄像机、照相器材、收音机等)由于盗窃、抢劫造成的损失,以实际损失为标准,最高赔付额度是5000元(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额是500元)。此外,该产品约定的保险金额在法定节假日还会自动增加10%。

  如果说个人可通过投保家财险的附加险来防范现金及首饰被盗风险,那么,随着春节临近,一些企业待发工资、年终奖之类的需求增加,因此同样需要加强防范现金盗抢风险。记者了解到,企业可投保现金保险来分担可能面临的风险,尤其是加油站、24小时便利店等现金流量较多的企业,非常适合投保这一产品。

  如人保财险在广东等地推出的“现金保险”套餐,1500元有20万元的保障,2500元有40万元的保障,5000元有高达90万元的保障。不过,投保企业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现金保险”条款规定,盗抢责任必须是遭受外来人员(被保险人的雇员除外)并有明显盗窃痕迹或抢劫行为,且经当地公安部门证明属实的损失。如果是被保险人的雇员、被保险人的同住人或家庭成员或业务员的不诚实造成被保险现金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慧择提示:岁末年初,是抢劫、盗窃案件频发期,投保现金险是非常有必要的。目前,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平财险等许多财险公司都推出了“现金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