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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前后应该买什么保险

更新时间:2008-10-31 09:54
  又是一年春来到,许多与爱情有关的美妙故事又开始演绎。从3月到5月、9月、10月,准备结婚的新人已经早早排起了长队。网络上也流行着一首歌曲,名字叫做《2008年,我们结婚吧》。但操办人生大事的这个阶段,也别忘了安排相关的保险保障。 

  2008年,我们结婚吧!相信这是许多沐浴在爱河中的情人们所共同拥有的愿望。因为,按照民间的说法,这是一个百年难遇的好年头。2008年,奥运会将在北京盛大开幕;2008年,又是传统意义上的逢双年,吉利又好听,适合新人披上婚纱,走入婚姻殿堂。据相关部门估计,2008年举办婚礼的新人人数将达到突破性的1800万对,其中上海将超过37万对!

  而热热闹闹的婚礼前后,忙碌的新人们别忘了一件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安排相关的保险保障!

  婚庆险和婚宴险让你安心结婚

  随着近年来婚礼花样不断翻新,伴随着浪漫而来的意外事故也越来越多。“婚庆险”和“婚宴险”由此应运而生。

  目前上海地区的婚庆责任险主要由上海婚庆协会和大地财险合作推出,从试点至今已经有三年左右的时间,目前已经有100多家婚庆公司投保了该项目。新人在选择婚庆公司服务之前,可以询问一下该公司是否已经投保了婚庆责任险。

  大地财险婚礼系列保险中的婚庆险,由婚庆公司拿出每单婚礼服务总费用的3%进行购买。婚庆险可对婚礼中的一些意外事件进行理赔,如婚车迟到、司仪迟到、化妆品导致新娘过敏、婚礼照片出错以及人身意外伤害等发生时,新人可以直接从保险公司获得约定的理赔金。

  而大地财险同时还有一款婚宴责任险,保费固定为150元,由结婚新人自己选择投保。大地婚宴险主要保障是,新人或赴宴亲友对酒店设备如地毯、餐具等不慎损坏等情况发生时,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平安人寿也有一款新婚意外险。该保险是由新郎新娘和伴郎伴娘结对投保,每两人的保费为29元,而来宾的保费为每人1.5元。这是由于面对特殊的场合和人群,来宾与新人面临的风险各不相同。其中,新人新婚意外人身保险的最高理赔金额为每人18万元;而来宾的风险主要是食物中毒和婚宴现场的一些可能发生的意外,其人身伤害和医疗费的理赔金额为2万元和5000元。此外,平安的这款新婚意外险还将一些高风险婚礼活动纳入了保障范围。

  这两类婚庆相关保险,可以让新人们在婚庆服务和婚宴过程中比较安心,在极为忙碌的婚礼过程中,省去一些后顾之忧。

  “爱情保险”实为夫妻联合寿险

  每一对新婚夫妇,当然还有一个非常大的愿望,那就是可以“将爱情进行到底”,夫妻俩携手走过今后的人生。出于这样的考虑,新人们,特别是一些新娘和准新娘们,都特别喜欢打听是不是有“爱情保险”可以上?

  “爱情保险”,寓意完美,听起来着实浪漫!而不开玩笑地说,不仅仅在国外有爱情保险,国内的“爱情保险”也已经“花开多年”。

  原来,许多人寿保险公司早就注意到了年轻夫妇们“保障爱情”的情感需求,特别定制了几款可以由夫妇双方共同购买的“联合人寿计划”。包括最早提出这个概念的中德安联人寿的“美满婚姻见证计划”,平安人寿的“世纪同祥”、太平人寿的“情系今生”计划等。

  据说,夫妻共同投保“爱情险”的人数正在逐渐增加,因为很多投保者都是冲着“爱情保险”的名头去的,比如“情系今生”、“一生一世”等,这些爱情保险的名字就仿佛和花店卖玫瑰花时的“花语”差不多:三朵花是“我爱你”,十一朵花是“爱你一生一世”,九百九十九朵是“爱你天长地久”

  当然,“爱情保险”并不能保证夫妻双方的爱情永远处于“保鲜期”。这些保险计划的卖点就在于夫妻俩只需要购买一份保单,共同支付保费,就可以双双成为被保险人,同时两人都有受益权,用专业名词来说就属于“联合人寿保险计划”。这些险种不仅具备两全或终身的人寿保障,还可以获得银婚纪念祝贺金和终身分红等保险利益,也可以在这些“爱情保障计划”之后选择住院补贴、女性疾病、医疗费用等附加险。

  很多新人们都冲着这些保险计划的好口彩去买保险,而对保险的内容反倒并不十分关心,这是不对的。

  记者根据对一些“爱情保险计划”的了解后发现,这类保险与普通的人寿保险计划没有太多区别,但有一个非常实惠之处,就是这种在爱的名义下,夫妻双方联合投保的人寿保险计划,比起两人分别投保,在保费上有不少的优惠。

  以中德安联的“美满婚姻见证计划”中的一款“联众恒泰两全保险”为例。35岁男性与30岁女性,共同购买20年期、10万元保额联众恒泰两全保险(联合人寿,保额递增型),每年保费5756元。而两人分别购买同样保额的这款两全保险,选择同样的缴费期限,每年合计要缴纳11337元保费。

  同样在中德安联公司,这对新婚夫妇若分别投保联众金玉满堂两全保险(分红型),25年期、10万元保额,每年保费分别为3934 元和3809元,两人合计需要7743元。而同样选择“金玉满堂”,但采用联合人寿计划,相同保障期限和额度下,两人每年保费合计只需要4027元。比分开来投保的计划着实优惠不少!

  而31岁的男性和28岁的女性若联合投保新华“全家福联合寿险”(终身寿险),选择保额10万元,30年缴费,年交保费只要2100元,而同类终身寿险两人分开投保总保费合计需要五六千元。

  综合来看,在相同条件下(保额、保险期限、交费期限等相同),夫妻双方联合人寿保单所需的保费,大约为两个保险人单独投保的50%~60%左右,可以节省大约40%的保费。

  但需要说明的是,不是所有的情侣都可以在爱的名义下上保险,必须是具有法律关系的夫妻。原因在于,这些联合人寿形式的“爱情保障计划”,夫妻双方是互为被保险人和投保人的,即一张保单夫妻共保。而保险法规定这“两个人”必须具备“可保利益”。照此条件,那些未婚情侣无法凭恋爱关系就购买此类保险,只有在领取结婚证后才可以上“爱情保险”。

  图1:夫妻联合人寿计划更优惠(以中德安联“联众恒泰两全保险”为例)

  预算较低的可选互保定期寿险

  对于经济能力较强的夫妇来说,选择这样的“爱情保障计划”是可行的,可以体现双方之间的关爱、责任和承诺。但由于这类“爱情保险”的产品设计形态多为两全保险和终身寿险,保费相对都还比较贵,新婚夫妇的各项支出压力又都比较大,并不适合所有的新人。

  因此,对于经济能力欠佳的、较年轻的夫妇来说,并不一定在结婚之初就选择这种联合人寿保险计划,可以先从蜜月期间的旅行保险、新房的财产险,以及为房贷而定制的定期寿险开始安排家庭保障,然后再考虑这类两全或终身寿险计划。

  还有一个方法,就是夫妻双方分别给对方买一份定期寿险保单。互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样可以体现双方之间对于家庭和未来生活的责任、关爱和承诺。

  一份好的婚姻,需要两个人共同细心照料和经营。并不是单靠结婚证甚至是商业保险计划就能维持的。投保了一份“爱情保险”,并不能保证爱情和婚姻天长地久,那些“爱情保单”能做的,至多是被保险人想到离异可能会失去今后可能产生的大量保险金,或者想到曾经一起以爱的名义投保过,也许会让分手计划拖延一段时间,间接给爱情创造转机的机会。但如果真的是分手决心已下,“爱情保险”则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真正的爱情不可能靠一种商业契约来维护,而只能靠双方互相信赖、沟通和关爱。

  而安排保险的最大目的和意义,实际上在于万一自己遭遇不幸,可以让保险金保护心爱的另一方减少一定的经济压力,保证他或她的生活水平可以维持在事故发生前的高度上。所以,在新婚阶段,选择打着“爱情保险”旗号的联合人寿计划,还是最基本的定期寿险甚至意外险,主要还是量力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