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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保险,犹豫期内要回访

更新时间:2008-11-03 11:31

  厦门买保险的人不少,但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犹豫期”内可以无条件退保。“3·15”前夕,厦门保监局下发通知严格规范寿险公司客户回访的有关行为,其中一项要求就是寿险公司对寿险新保单必须做到100%客户回访,并且原则上必须在犹豫期结束3天前回访成功,以避免保险消费者错过犹豫期而丧失应有的权利。

  “犹豫期”是指投保人签收保单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间,投保人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但应退还保单,保险公司除扣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以外,应退还全部保费并不得对此收取其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