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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汽车保险需注意 几种情况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

更新时间:2012-11-30 16:42
  【摘要】近年来,车险投保量在不断增加,但是因车险产生的纠纷也不断攀升。车险纠纷增多的主要原因是人们对车险相关条款的不了解,从而进入误区。虽然为自己的爱车购买了“全险”,但是仍然有以下几种情况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

  1.撞到“自家人”的不赔
  所谓第一者、第二者,是指保险人、被保险人(驾驶员视同于被保险人),除去这些人以外的,都视为第三者。在保险条款中规定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不属于“第三者”范畴。
  专家提醒:千万别跟人过不去,尤其是自家人。

  2.车灯单独破损的不赔
  据说,保险公司制定该条免责条款是为了对付某些修理厂的骗保行为。有些居心不良的修理厂常常用换下来的破损车灯或者倒车镜,装到车型相同的其他车上,来骗取赔款。
  专家提醒:这一免责条款并不是所有的车损险条款都采用,有的保险公司予以理赔,有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车主在投保前要问个明白。

  3.车轮单独爆胎的不赔
  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车轮单独损坏是属于保险公司免赔范围,但当汽车有因轮胎爆裂而导致碰撞事故,保险公司则给予理赔,但轮胎损失费用仍不予赔付。
  专家提醒:轮胎充气不要充得太足,以防爆胎。

  4.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的不赔
  如果车主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且责任在对方,不能放弃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若放弃了,保险公司有拒赔的权利。
  专家提醒:一旦出险且责任在对方,一定要先找对方索赔,未果时再找保险公司,并将追偿权移交给保险公司。

  5.涉水熄火二次打火发动机受损不赔
  车辆行驶到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驾驶员强行打火所造成的发动机损坏,在车辆损失险中属于免责范围。
  专家提醒:若车主想要得到赔偿,可以投保发动机特别损失险。

  慧择提示:出现以上介绍的几种情况,即使您已经投保了“全险”保险公司也是不会给予赔付的,车主需要格外注意。另外,专家指出,在投保汽车保险时需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从而免去后期理赔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