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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险种将实现“衔接和互转”

更新时间:2017-08-26 17:48
  【摘要】近日,国家人社部出台征求意见稿,这一征求意见稿,将实现我国三险的衔接。在不久的将来,新农保、职保、城居保三者之间,将会实现衔接和互相转换。

  11月26日,就转换和衔接的具体方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公布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

  这一方案得到业界人士一致好评。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人士均认为,三险实现衔接和互换,这是实施《社会保险法》之后,政策的具体落实,此举将解决劳动力自由迁移的后顾之忧,有利于保障劳动者尤其是农村劳动者的利益,有利于“社保一体化”建设,当这种转换达到一定常态,就具备了全国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体系的雏形。

  三险种将实现“衔接和互转”
  据《征求意见稿》,同时参加多种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将可以根据参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保)的年限,申请转入“职保”或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
  据介绍,拟出台的这一暂行办法主要是为了解决不同制度之间的政策衔接问题,更好地保障广大城乡参保人员的权益。

  今年,新农保和城居保已经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目前已经覆盖4.59亿人,其中缴费人员3.28亿人。

  哪些人员可以实现三险互转?互相转移时,应该采取什么方式计算?养老保险账户中,哪些资产可以实现转移,哪些资产不能转移?对于上述问题,《征求意见稿》都给予规定。

  该保险办法的适应对象是,参加过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两种及两种以上制度的人员;尚处于缴费期、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对于已经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则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手续。

  由于三种保险的交费额度不同,职保和新农合或者城居保之间,缴费金额差异巨大,一般会达到十倍,甚至几十倍。所以,这三者之间,转换的方式以及金额的计算方法不同。

  职保缴费年限满足15年,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按照职保的计算方法计算相应待遇;职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则只能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者城居保,按照相应办法计算待遇。

  对于资金转移的额度,《征求意见稿》规定,三种转移形式,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余额随同转移,只是,职保向新农合或者城居保转移时,则不会转移统筹账户的资金,只是转移个人账户资金。

  由于缺乏衔接转换,目前我国重复参保现象较多。国家审计署今年8月的社保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有112.42万人重复参加三类养老保险,9.27万人重复领取养老金6845.29万元。

  慧择提示:国家出台的征求意见稿,将在未来实现我国三险之间的顺利转化。这一意见稿,已经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对于重复参保的,《征求意见稿》表示优先保留待遇水平较高的职保关系,并将重复参保时段的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缴费退还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