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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有特色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

更新时间:2008-11-03 13:39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要抓紧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是近年来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同时也成为本届政协委员所关注的热点话题。

  “加快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已迫在眉睫。”谈到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来自浙江的杜时贵委员深有感触。

  目前,农民工在就业机会、劳动安全、工资收入、教育、医疗、保险等各方面与城市居民有着较大的差别。对此,杜时贵建议,可设计“完全积累型”+“低缴费低待遇”+“多层次覆盖”政策作为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基石。

  他表示,对于农民工的退休待遇标准可为社会平均工资的30%—60%。农民工退休待遇应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农村新型养老保险政策以纳入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多缴多得。退休规定应与城镇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同等。另外,还应制订特殊的政策法规,保全农民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允许农民工的个人账户自由、全额转移,并建立全省农民工养老保险监管中心和信息系统。

  “为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今年中央财政将安排资金2762亿元,比上年增加458亿元,从中我们可看出政府对农民工问题的重视程度。”杨超委员介绍说。

  对于当前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的制度不统一、地方差距大、参保率低、退保率高等问题,杨超委员建议,要建立灵活参保机制。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可继续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部分农民工可以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对于在城镇灵活就业的农民工,如果本人愿意并有缴费能力,可以自愿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回农村的农民工可以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由省级社保机构统一管理运营。

  他说,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缴费和账户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农民工养老保险账户,实行一人一户制;建立账户转移机制,使农民工养老保险账户能够跨区转移和流动,实现账随人走;实行低进低出政策,农民工缴费比例要低。此外,要统一养老金领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