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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长工作期间受伤 医院认为没有证据证明

更新时间:2012-11-27 08:56
  【摘要】因工作原因而受伤,单位应给予赔偿,但一些单位总是以各种原因否认员工所受伤害为工伤。日前北京市市民冯秀敏就与单位发生这一矛盾,并闹上法庭。

  是北京仁泰门诊部的护士长,去年她先后在上班时摔伤膝盖、扭伤腰部,经申请,被朝阳区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冯秀敏所属公司则认为,没有证据证明她在工作场所受伤,因此把朝阳区人社局告上法庭。

  冯秀敏说,自己去年8月份先在单位下楼时摔伤左膝,9月份又在替病人抱小孩时扭伤腰部。今年3月,她向朝阳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被认定为工伤。

  冯秀敏所属北京仁泰门诊部则认为,冯秀敏不能证明自己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她提出的工伤主张没有任何事实依据,也没有当日出勤员工可作证。

  门诊部认为,人社局的调查笔录中,其他护士同事表示没有看到冯秀敏受伤的情况。冯秀敏的丈夫也是门诊部员工,他提供证言称,看到冯秀敏坐在台阶上,但并没有目击事发情况。门诊部认为,人社局仅凭冯秀敏自述,以及具有利害关系的她丈夫的陈述,就认定工伤,缺乏依据,因此把朝阳区人社局告上法庭。

  朝阳区人社局则认为,根据医院诊断书和相关调查,工伤认定没有问题。法院一审判决朝阳区人社局胜诉,门诊部随后提起上诉。近日,此案即将进行二审。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朝阳区人社局已认定冯秀敏所受伤害为工伤,但是其公司却予以否认。专家提醒,职工因工作原因所受的伤害,需经过有关部门认定,一旦审定为工伤,公司不得拒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