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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农险可获财政补贴 自愿投保农户比例不高

更新时间:2017-08-27 11:37
  【摘要】今后国内农民购买农业保险时,可享受政府的财政补贴。日前,国务院公布了《农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此,我国农业保险有法可依。《条例》将对符合规定的农业保险给予保险费补贴,对农业保险经营依法给予税收优惠,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投保农业保险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信贷支持力度。该条例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购农业保险可获财政补贴
  《条例》指出,对符合规定的农业保险由财政部门给予保险费补贴,并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鼓励地方政府采取由地方财政给予保险费补贴、建立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等措施。不过,关于财政保费补贴、税收优惠等具体办法,《条例》表示“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商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条例》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除了强调发展模式多元化,此次《条例》另一个重要的调整在于,注重经营主体的多样化。《条例》中,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可包括保险公司和互助保险组织等保险机构。
  国务院法制办、中国保监会负责人就《农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答我们问时指出,发展农业保险,充分发挥保险机制的作用,分散和转移农业风险,对于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稳定农业生产,保护农民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多年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大力支持发展农业保险。2007年至2011年,中央财政累计给予农业保险费补贴达264亿元。各级财政对主要农作物的保险费补贴合计占应收保险费的比例达80%。

  自愿投保农户比例不高
  农业保险的发展,对于农户来说,是一件再好不过的事情。
  潜江市后湖楚佳畜禽有限公司总经理姚少先告诉我们,今年9月30日,他给存栏的5000头猪投了10万元的保费。如果死一头20公斤以上猪,能获得500元的赔付。“给猪买保险,一旦发生山洪暴发或突发疫情等,也能减少损失。”
  让姚少先没想到的是,他买了保险才一个月,就发生了疫情,“死了一百多头猪,损失了十二三万元。还好买了保险,保险公司赔了6万多。”虽然赔付的额度有限,但姚少先已经很满足了,“风险减小了不少,我压力也小多了。”
  养猪行业是一个投入大、风险高的行业,和姚少先一样,不少养殖户都希望能找到减少风险的办法。潜江市南泥湾畜牧公司总经理宋继善上周也购买了生猪保险。
  宋继善称,目前保险公司只为存栏量5000头以上的养殖户投保,“但其实很多小养殖户在风险面前也毫无抵抗力。”他感慨地说。
  我们了解到,在全国范围内的农业保险投保率已经比前几年增加了不少,尤其是北方城市的农业保险较为发达。但在湖北省内投保的农业保险并不多。
  社科院农村经济研究所所长邹进泰认为,不少小户的保险意识不强。“本来一亩地也就几百上千元的收入,都不愿意去投保。”另外,保险赔付额度不高,也是农户不愿意投保的原因。“在遭遇水灾,农民颗粒无收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赔付得很少。”我国的农业保险面临着保险公司抱怨无利可图,农民不满保险结果的尴尬。

  慧择提示:国务院公布了《农业保险条例》的出台,鼓励农民参与农业保险,并给与相关补贴。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效降低我国的农业生产的风险。另外,在新的《农业保险条例》中,通过条例的方式加以规范化,专门有一部分界定法律责任,有利于解决定损难的问题,减少农业保险理赔的纠纷和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