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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大病保险政策出台

更新时间:2012-11-18 11:30
  【摘要】随着8月24日国家六部委大病医保政策公布。标志大病医保改革已经拉开序幕。据悉,这是自3月14日国务院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6月5日保监会《关于贯彻落实<“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之后,中央各有关部委联合开展大病医保工作的决心。由此,大病医保的序幕正徐徐拉开,民众期待已久的医改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什么是“大病保险”《意见》称:“是指为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对城乡居民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进行补偿,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基金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向符合经营条件的保险公司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意见》指出,通过政府招标选定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符合基本准入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自愿参加投标,中标后以保险合同形式承办大病保险,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免征营业税。
  对于险企来说,大病保险的实施,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大病之“痛
  有调查显示:国内67.44%的网友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认为“不能负担自己或家人大病就医的费用,会危及到基本的生活需要”;另有28.42%的网友认为“负担大病费用较为困难,需要借款或另找方式筹集”;认为“大病花费完全可以负担”的网友仅占0.22%,不到一成。
  “看大病”可以解释为治疗重大疾病时所需要的巨额医疗支出。世界卫生组织对大病的描述也是基于经济的维度:灾难性医疗支出。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与世卫组织曾做过相关统计分析,2011年,我国灾难性医疗支出发生比例为12.9%。“看大病”难以承担的费用可以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这一点不仅仅表现在搜狐健康的网友态度调查中,在卫生部去年9月底发布的“健康中国2020”的战略目标中,也明确说明:中国针对大病的保障制度尚未建立,面对大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负担,因病致贫、返贫的问题和风险仍然比较突出。
  中国是一个拥有巨大人口数量的国家,能够让“人人看得上病”也是医改一直追求的目标。卫生部的统计数据表明,目前全国参加基本医保的人数超过13亿,“基本医保覆盖率超过95%,中国基本医保已经编织了全球最大保障网”,“看得上病”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或许不再是奢望。
  9月19日,保监会召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会,对保险业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项俊波在会上指出,大病保险涉及10多亿人的切身利益,是国务院领导十分关心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开展大病保险是完善多层次医保体系的重要举措,在政府主导的原则下,通过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方式,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参与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也是医改“建机制”的重大创新和突破;建立大病保险制度为保险业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提供了新的途径。
  项俊波还强调,大病保险要引入市场机制,通过竞争降低承办费用和管理成本。保监会将适当减免监管费、保险保障基金,调整大病保险资本要求等降低大病保险运行成本。“要遵循科学定价、审慎定价原则,合理设定利润上限”。
  慧择提示:国家大病医保政策出台,将为我国十几亿人口带来切切实实的实惠,有效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目前,保监会正在制定规范大病保险业务的通知和大病保险示范产品,细化大病保险相关规定,统一和规范服务标准,引导保险公司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保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大病保险制度持续、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