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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保调会成功调解成立以来首起保险纠纷

更新时间:2012-11-13 11:48
  【摘要】近期,浙江省温州市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历经两年、三车相撞、车损人伤事故保险理赔纠纷案件,由于温州市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细心调解,终于有了令各方都满意的结果。据悉,这是该调解委员会自10月19日成立以来调解的首起保险纠纷。
  2010年10月,温州市区发生一起三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立案查勘后,因事故中2人受伤,其中1人伤残,治疗周期长、伤残级别暂无法鉴定,且各方对事故中受伤方的赔偿要求存在较大分歧,经永嘉交警调解室调解无法达成赔偿协议。2012年8月,事故主责方再次向保险公司递交材料申请索赔,但由于缺少调解书、赔偿凭证等有关材料,保险公司无法理赔。于是,9月份,事故主责方与次责方再次到永嘉交警调解室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但因未邀请保险公司参与调解,致使调解协议书上规定的某些赔付标准与保险条款的理赔标准不一致,保险公司无法按调解协议金额全额赔付。
  期间,温州某媒体由于不熟悉保险条款和事情真实经过,对此事进行了片面报道,造成了不良影响。
  温州市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后,立即主动联系保险公司和事故主责方调查核实情况,拟定调解方案,并于10月30日、11月6日,两次约涉及此纠纷的各方人员进行当面调解。最终,各方都做出了让步,就理赔金额达成一致意见,保险公司赔付客户18万元,该调解委员会出具了调解协议书。
  慧择提示:温州市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成立以来首起保险纠纷。据了解,为及时、有效地调解保险合同纠纷,更好地维护保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温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与温州市司法局多次磋商,达成共识,才成立了温州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