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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出台新政策 异地生育亦可享受医保

更新时间:2017-08-27 12:03
  【摘要】异地分娩可以享受医保吗?日前,26岁的准妈妈姜迪就遇到了这一困惑。为帮助这类人群享受正常的医疗保险,沈阳市医保局出台了新政策,只要他们提前办理审批手续就可以正常享受生育险的待遇了。
  沈阳市医保局政策咨询处处长王宏介绍,姜迪参保的险种属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只要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分娩、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都将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分为生育医疗费用补贴和生育生活津贴两部分。姜迪由于是在校生,因此只享受医疗费用补贴,如果是非在校生还将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以补贴生育不能参加工作的生活费用。
  在生育时,参保人员应持本人的《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就医手册》及相关材料到沈阳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否则,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医疗费补贴和生育生活津贴。
  如果是城镇职工医保人群的话,参保人在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后,自缴费次月起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补贴待遇;连续缴满10个月后可以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待遇。正常产可享受生育医疗费限额补贴标准为2300元,可申领3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难产及剖宫产可享受生育医疗费限额补贴标准为3200元,可申领3个半月的生育生活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300元医疗费补贴和半个月生育生活津贴。
  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待遇期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正常产可享受生育医疗费限额补贴标准为2300元,难产及剖宫产可享受生育医疗费限额补贴标准为32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300元医疗费补贴。
  姜迪如果想要回父母所在地锦州生产的话,她将属于长期在外地工作、探亲的参保人员,需在生育前到沈阳市医保局或区所属分局办理异地就医审批手续。否则,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医疗费补贴和生育生活津贴。 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待医疗终结或分娩后,按规定时间到医保局或各所属分局办理申领手续。
  慧择提示:80后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的中流砥柱了,只有让80后的小夫妻们享受到政策的补助,才能激起他们工作的热情,也才能促进社会的更好发展。当然,其他各省市也应该采取这种人性化的管理制度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