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临床上使用的药品分为医保统筹内的药品与统筹外药品,统筹外药品为全自费药品。医保药品又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药品可以全额报销,乙类药品需要自己承担10%—30%比例不等。凡不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内的药品,除急诊抢救以外均不能够报销。什么是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药品?具体参见《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的药品、以及统筹内药品的自费比例,保险公司报销吗?同样不予报销。
《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条款书面列明:“药费指签发
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用药范围内中、西药费用。”
《平安附加意外医疗保险》条款书面列明:“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进行治疗,我们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天内实际支出的、符合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部分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综上所述,笔者建议:
拥有
商业医疗保险者,因意外门诊或疾病住院治疗时,一定要告知医生开具基本医疗目录的药品,减少自己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