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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霸王条款惹人反感

更新时间:2012-10-22 16:41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保险市场也逐渐成熟,然而很多时候,消费者还是处在买卖双方的中弱势地位,目前。我国的保险业还存在很多的霸王条款,这些条款沿袭旧体制下的规定,或仅从行业自身利益出发制定惯例,对消费者权利多方限制,严重侵害广大消费者权益。
  “不平等条约”就在身边
  就在前几日,苏州各家财险公司放出消息,他们将联手亮出500元免赔底线,“车子出事,损失少于500元不赔!”。消息一出,即在苏州引起轩然大波。据了解,占据市场份额半壁江山的人保公司仅“试水”一天,就暂停了。而在苏的其他公司或观望,或正在与上级公司联系之中。据透露,此举并非保监会规定,而是由省级保险公司联手达成协议,共同推出这一新条款,苏州各公司将相继推出,只是时间先后的问题,但目前却处在“进退两难”的境地,被迫“搁浅”。
  对保险公司的这一政策,私家车和出租车的驾驶员口诛笔伐。他们说,这是保险公司借助所有车辆必须投保的行政性保护制度,单方面制订的强加于部分车辆上的霸王条款。保险公司也是企业,如果赔付不起,可以关门倒闭,但不能制订霸王条款,从客户身上肆意捞油水。如果要减少亏损,提高利润率,设置更高的绝对免赔标准或者干脆“只保不赔”不是更好吗?对于“500元绝对免赔会有助提高司机的行车安全”,一些驾驶员表示质疑:他们说,可能恰恰相反,因为你500元以下的事故统统不赔了,驾驶员反而会产生这样的心态:撞就撞狠一点,感觉不够500元,干脆再来一脚油门。
  慧择提示:很多保险公司的条款只是从行业自身的角度出发,忽视了消费者的根本利益,从来使消费者很反感。目前,在我国人们对于保险行业的形象并不好。保险公司要做的是要如何提升自己的形象和自身的服务质量,并不是假意说是为了客户着想,从而制定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