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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保险业务 商业保险打头阵

更新时间:2012-10-19 14:57
  【摘要】保险行业的发展日趋完善,各大保险公司都根据社会的不同需要推出了不同的保险产品,积极的拓展业务成为保险公司占领市场的一种手段,而在进行市场占有过程中,商业保险应该积极发挥它的优势,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近日,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在出席由河北省保监局、河北省综治办、中国保险学会联合主办的“保险与社会管理创新高层研讨会”时指出,目前,保险业参与和加强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仍存在深度不足、覆盖面不广的问题,全行业要深刻认识保险业参与社会创新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服务水平,推动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深入。
  周延礼介绍说,近年来,我国保险业重视发挥社会管理的功能,在实现自身和谐稳定发展的同时,充分发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并在分散社会风险、化解社会矛盾、减轻政府压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做了积极有效的工作。
  为推进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向纵深发展,周延礼提出,保险业要在以下几方面不断深入:一是积极拓展商业保险业务领域。在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形势下,保险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大有可为,前景广阔。大力发展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一方面鼓励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创新,发展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产品;另一方面积极主动调动企业、个人投保养老的积极性,减轻政府在社会管理和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负担。二是积极发展责任保险和治安保险。以消防责任、环境质量、旅游、医疗等领域责任保险业务的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加强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扩大治安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险保障程度。三是大力发展农业保险。认真总结农业保险开办经验,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三农”保险模式,进一步扩大涉农保险的覆盖面。四是探索推进巨灾保险。研究建立政府、保险公司、投保人共同参与的巨灾保险机制,充分发挥保险在灾后重建、灾后救助以及灾后补偿当中的积极作用。
  河北保监局局长吕宙作为主办方代表,介绍了该省推进保险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情况。吕宙介绍,2010年,河北保监局在该省启动“保险护城河工程”,以大力推动治安保险、积极发展责任保险、深入推进“三农”保险等为主要内容,探索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建立辅助首都周边社会安全管理的保险服务体系。来自保险学界、业界的代表分别从不同角度对保险的风险管理职能与创新社会管理职能进行了探讨。
  慧择提示:商业保险是保险业的一个分支,它有着自己独特的优势,能更贴近广大消费者,因此根据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的看法,我们可以看出商业保险在整个市场竞争中应该打头阵,为其他种类的保险做带头示范作用,并积极为保险行业打通更广泛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