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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有足够的偿付能力

更新时间:2017-08-25 22:04
  【摘要】在保险业刚刚起步的头几年,人们总会担心保险业没有足够的偿还能力去应对突发事件,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保险业也取得了长足进步,近几年保险业的偿还能力不断提升,尤其是今年,保监会日前公布一组数据显示保险业的偿还能力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提升。
  保监会日前披露了2012年第二季度保险公司分类监管评价的总体情况。评价结果显示,近年来保险业风险不断化解,偿付能力整体充足,风险控制良好。下一步,保监会将进一步改进分类监管标准和运行机制,将分类监管纳入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第二支柱”的建设规划,提高行业防范和化解风险能力。
  保监会表示,自2008年底保监会建立保险公司分类监管制度以来,在全球金融市场持续动荡和国内资本市场持续低迷的情况下,保险业风险状况不断改善,一些长期存在的行业风险得到逐步化解,保险监管在防范和化解风险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风险较大”的C类公司和“风险严重”的D类公司数量呈下降趋势;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数量逐年减少,到今年第二季度末,不达标公司数量从2008年的13家进一步降至2家;在资金运用方面,除个别公司外,绝大多数公司的风险较小。
  近年来,通过分类监管制度,保监会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管,对偿付能力不达标的公司,根据其产生问题的原因,依法采取责令增资、停止新业务、停批分支机构等针对性监管措施;对预计偿付能力可能不达标的公司,及时进行风险提示,促使公司积极改善偿付能力。此外,积极拓宽资本补充渠道,鼓励公司创新资本工具,引导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发行次级定期债务、次级可转债等多种手段补充资本。
  慧择提示:保险业的偿还能力是检验保险业发展情况的重要指标,偿还能力越强,说明保险业的发展情况越好,广大民众可以不必担心保险业在面对突发事件时不能有效处理了。保险业偿还能力的提升是保险行业改革的一大成果,要想保险业继续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必须坚定不移的推动保险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