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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升级仍需添置重疾险

更新时间:2012-10-14 13:40
  【摘要】医保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可以解决我们基本的医疗费用需求,即便这次新政的推出,也是有一定的报销比例存在;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况出现即支付保险金给被保险人,它是对医保补偿范围及额度的有益补充。
  近年来,重大疾病治疗费用逐年攀升,医疗支出水涨船高,成为我们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而且,重大疾病除了直接的治疗费用外,还会引发看护费、营养费、恢复费用、后续治疗费用等巨额开支,以及长时期的收入损失。一旦家庭成员罹患重大疾病,就将给家庭经济带来巨大的财务危机,使家庭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
  而我国现行社保医疗是“保而不包”的,并不能满足重大疾病治疗费用开支。即便此次《指导意见》提出将对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部分进行二次报销,但是仍然有报销比例的限制,比例大概在50%~70%,况且一些自费药以及后续的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都不能在社保体系内得到赔付。
  另一方面,大病保险《指导意见》主体针对城乡居民,却并没有涵盖城镇职工在内。而商业重疾险确诊即可赔付,无疑是社保医疗的有力补充。通过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把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来解决自己的后顾之忧已成为越来越普遍的方式。
  此外,无论意外身故还是疾病身故,医保只是返还当时个人账户中不多的金额,而重大疾病保险则是按合同约定全额赔付。
  实际经验中,很多人在得病之后因为不想失去收入来源,可能稍微好转又投入紧张的工作中,结果导致疾病恶化。越是收入高地位高的人,收入的潜在损失越大,所以建议至少要为自己准备5年的生活费用作为重大疾病发生时的收入补偿。这样可以安心静养5年,康复的概率会高很多。商业保险给付的保险金可以弥补患病期间的收入损失,并可用于因病休养期间的额外生活费用。
  慧择提示:人生是一连串未知与不确定,我们永远不知道“风险”与“明天”哪个会先到。所以添置保障要趁年轻,趁健康,越早买,这是对自己和家庭负责人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