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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覆盖全省

更新时间:2008-11-05 11:35

        2月26日下午,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陕西省当即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吴登昌副省长在会上指出,继宝鸡、西安、咸阳后,今年陕西省其他8个市(区)也被列为国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这样,陕西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覆盖全省。

        在肯定了陕西省去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后,吴登昌表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按照“低水平、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搞好测算,实事求是地制定政策措施和有关标准。要借鉴相关制度和已开展试点工作城市的经验,但不能盲目攀比。今年纳入试点的城市,要在5月底前制定出台实施方案,从7月份开始,按照“市级统筹、分级管理、县区经办、逐步推进”的原则启动实施,力争年底前居民参保率达到50%左右。原试点城市居民参保率力争达到60%以上。同时,中央财政在去年人均补助20元的基础上,今年又将标准提高到人均40元。为此,各级政府一定要摸清底数,安排好配套资金,并按照应参保人数的60%先期拨付到位,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启动实施。此外,吴登昌还对加强经办能力建设、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水平、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平台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陕西省宝鸡市作了经验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