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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是传销?业内大讨论

更新时间:2012-10-10 14:35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保险行业也在逐步状大,然而人们群众的形象却并不好,有些时候人们很容易把它和违法的传销行为挂钩,“我们的保险就是搞传销!”10月6日,经济学家郎咸平在《财经郎眼》节目中大谈中国保险业现状,郎咸平不仅称中国保险业是暴利行业,还认为“我们的保险就是搞传销”。郎咸平的前述言论一出,立即在网络上遭到众多保险代理人的猛烈抨击。
  有人戏称郎教授一句话“至少得罪300万保险代理人”。随后,著名理财专家刘彦斌连续多日在微博上发文,为保险业正名,他在微博中表示:“保险业不是暴利行业,保险也不是传销。保险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人人都需要的。”
  两位专家对保险业的看法截然相反,也在网上引发了一场大讨论!
  “口水战”针锋相对
  在节目中,郎教授举了一个保险类似传销的例子:某家中资公司,招了一个全无经验的推销员,他的佣金是一个月880元的话,他的上一级主管可以分得2045元,如果找一个绩优业务员,如果每个月赚4000元,他的上线能赚到5340元,再上线能赚16860元……
  郎咸平在节目中“保险就是搞传销”的言论,一石激起千层浪,引来保险行业人士的热烈讨论。作为《人人都该买保险》的作者、东方华尔总裁刘彦斌随即发布近百条微博,为保险正名。
  支持郎咸平观点的以保险消费者,尤其是受到销售误导的保险消费者为主,也有网友从保险赔付率的角度来支持郎咸平的观点,如网友“xuchuang520”表示:“2011年中国保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14339亿元,原保险赔付支出3929亿元,业务及管理费1882亿元。调查近14年的数据几乎都在30%以下的赔付率,这不是暴利是什么?”
  而支持刘彦斌观点的则以保险从业人士为主,强调保险产品的必要性。对于郎咸平所举的例子,也有网友提出了质疑:“你研究的是哪间保险公司?如果真的有主管跟下级佣金提成这么高的一家保险公司,我马上跳槽……”
  记者昨日采访部分保险人士,在这些专业人士看来,刘郎之争,论述的其实并不是一回事,“郎咸平主要是从保险的不正当销售以及目前金字塔式的佣金结构来否定保险业的,而刘彦斌的言论更多是从保险产品本身的保障功能出发得出的结论。此外,一些业内人士还认为,目前社会上对保险业存在一定的偏见。不过,保险业自身也需要反思,保险营销体制改革也迫在眉睫。
  保险营销体制求变
  据了解,我国的个人保险营销制度于1992年引入,目前已是寿险公司首选的销售渠道和核心竞争力。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保险营销员数量已达335.7万人。事实上,对于目前保险公司普遍采取以增员奖励和血缘保护为激励手段的多层级组织发展模式,监管部门早已指出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早在2009年,在中国保监会的《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体制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就指出了保险营销体制改革的必要性。该《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当时的“保险营销机制本身也具有明显的内在违法性特征”。具体来看,保险公司普遍采取以增员奖励和血缘保护为激励手段的多层级组织发展模式,这与《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的非法传销十分相似。保险营销机制(业界俗称的基本法)中“招募式”的增员机制,“级差式”的团队层级管理模式(少则七八级,多达十几级)、根据“级差”和“血缘关系远近”复式计酬等方面,与工商部门认定传销的 “介绍加入”、“组成网络”和“复式计酬”等三个要件,基本没有区别。因此,保险营销模式一旦被不法分子非法利用,极易蜕变为非法传销活动。
  事实上,自2008年以来,北京大润经纪、广东珠江经纪等保险中介公司涉嫌非法传销活动的问题不断暴露,并被工商和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今年10月8日,中国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坚定不移推进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强调了推进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改革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提出了推进改革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并首次提出了3年、5年及长期改革目标。
  慧择提示:保险不是传销,传销销售的是一种理念,保险销售的是以保单为载体的产品,很多人对保险的误解很大程度上来源于保险行业本身不规范经营,以及所存在的霸王条款、销售误导行为,加上高额的暴利很难让人不把它和传销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