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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出事 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更新时间:2017-08-27 18:00
  【摘要】很多车主在为自己爱车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后,对于出了交通事故责任方在自己保险公司赔不赔的问题上有很多不解,其实很多时候保险公司是赔付的,但在有些时候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案情简介:
  2009年,李某购买了一辆轿车,并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机动车损失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2010年4月,李某驾驶轿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对方当场死亡。发生事故后,李某逃离现场。事后,李某联系保险公司报案。经交警处理,此次事故李某负全责,判定责任后李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保险公司根据交通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李某为肇事逃逸,对其投保的商业险拒赔,仅仅在交强险的限额内赔偿。
  慧择提示:由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一般均将肇事逃逸作为除外责任,因而,如果相关部门认定驾驶员在肇事后逃逸,保险公司一般都不予赔偿。肇事逃逸既不符合道德规范,又是违法法律法规的行为。这样的行为是不能助长的,所以保险公司不能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