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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 保险进入新环境 

更新时间:2017-08-26 05:39
  【摘要】在十二五的规划上,明确提出了保险业的改革方向。要求保险行业拓宽服务领域、诚信规范经营、风险防范有效、综合竞争力较强的现代保险业,实现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的统一。关键词定义在“现代保险业”。
  按照规划,在“十二五”期间将“初步建成市场体系完善、服务领域广泛、经营诚信规范、风险防范有效、综合竞争力较强的现代保险业,实现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的统一。”
  市场化改革成为“现代保险业”关键词的根基所在。《规划》在机构设置、资金运用、风险处置、支持保险公司上市等方面都做了全面安排。
  在机构设置方面,将鼓励保险业机构创新发展,发展养老、健康、责任等专业保险公司,探索信用保险专业机构,初步形成专业性保险公司差异化竞争优势。同时,鼓励保险中介机构专业化发展,并推动保险代理机构和销售公司的建立和发展。
  《规划》中还首次提出研究起草《保险公司风险处置条例》。“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机构破产法律体系,规范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程序,加强行政退出与司法破产之间的有效衔接。”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庹国柱表示,保监会年初就提出要“防风险”,是要防止系统性风险,允许少数竞争失败保险机构的退出或被重组,这是市场正常的优胜劣汰过程,有利于优化保险市场结构。
  支持保险公司上市
  几件久推未果的大事也被排上时间表。
  纵观规划,市场一直关注的个税递延保险、巨灾保险和农业保险制度均有所涉及。《规划》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国家政策支持的巨灾保险体系,完善巨灾风险分散转移和补偿机制,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并搞好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这些是目前保监会“推动多年而未果”的三件大事,也是保监会新帅项俊波自去年底掌舵以来的工作重点。
  以巨灾保险为例,早在2010年保监会就向国务院递交了相关申请,不过由于相关部委之间未能达成一致,一直未能推出。
  项俊波此前也在多场合表示,要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巨灾保险制度,保监会将加快推动农业保险、巨灾保险立法工作,从立法层面建立统一的农业保险制度框架,将巨灾保险制度纳入国家综合灾害防范体系。
  项俊波在保监会半年监管工作会议上更是指出,将争取下半年协调出台《农业保险条例》,启动配套规章的起草,并推动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方案尽快出台。
  据知情人士透露,保监会农业保险制度方案在国务院法制办已经改过三稿,待经过国务院讨论后总理签发便可实行,不出意外“年内有望推出”。
  《规划》中还指出,将继续推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改革,完善治理框架。完善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继续推动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并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规范上市。
  险资错配有解
  此外,《规划》中还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运用的方向,包括支持保险资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拓宽投资渠道,依规投资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等企业股权。鼓励开展资产管理产品创新,稳步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和未上市企业股权。
  实际上,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的政策松绑“剑已出鞘”。
  6月,保监会就专题研究了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在行业内征求意见,已推出了《保险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等四项投资新规。
  根据这一系列制度,保险资金投资债券、股权和不动产等期限较长的品种、范围和比例将进一步放宽,同时保险资金还将可以委托有关金融机构进行投资。
  由于险资投资渠道长期匮乏,保险业资金错配的问题也一直存在。据保监会副主席李克穆在上半年监管工作会议上的披露,截至今年5月末,寿险业15年期以上的资产比15年期以上的负债就少1.5万亿元。
  慧择提示:眼下保监会正在对保险市场上不规范的现象进行重拳改革。在十二五的规划中,也要求中小保险公司设立公司治理完善、股权结构合理,探索设立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今年6月,民生人寿、阳光保险和中英人寿三家中型保险公司获批筹建资产管理公司, 国内保险资管公司扩容至“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