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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讨论将提高个人医保缴纳比例

更新时间:2015-12-15 17:37
       【摘要】近期,国家人保部总工会举行研讨会,会上将讨论提高个人医保缴纳比例的相关问题。由于医保的地域性,“社会保险法配套规章”中并不涉及调整缴费比例的具体措施,而是为地方政府的调整行为提供规范。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目前医疗保险覆盖人群的个人缴费比例偏低,在国家不断提高医保报销比例背景下,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将是解决医保覆范围、大病医保等棘手问题的良方,同时,也有助于减轻政府和企业的负担。
  个人医保缴纳比例或提高
  《社会保险法》已于2010年10月28日发布,并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此之后,作为《社会保险法》制订和推广单位的人保部与全总一直潜心制订该法的配套规章。
  “我们参与制订的配套规章就是要解决执行力的问题。”全总内部人士透露,“目前主要制定的是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和工伤条例。”
  据透露,讨论中意见呈现最多的问题是,医疗保险中个人所缴纳的部分是否要提高,“目前还没有定论。”上述人士透露。而就医保中个人缴存比例提高一事,参与政策制订的人保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未给予表态。
  从人保部社会保障研究内部人士处了解到,此轮的目标是,将报销比例提高到50%,为参保者提供更好的保障,这就需要国家的投入进一步增加,个人的缴费水平也会有相应的提高。目前,我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徼纳,单位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7.5%,职工个人为本人工资的2%.
  医改“十二五”规划指出,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这与2011年每人每年200元的补助标准相比提高了80%.
  事实上,国内个别地区已经开始着手提高个人医保缴纳费用。重庆人社局已经公开宣布“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2013年将有所提高,其中一档和二档分别上调10元和30元,上调后一档每人每年60元,二档每人每年150元。”
  显示,2011年重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最低档为30元,政府补助200元,个人缴费占总额的13%左右。2012年,重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最低档为50元,政府补助240元,个人缴费占总额约20%.截止目前,重庆人社局没有公布2013年国家补助的金额。
  慧择提示:个人医保缴纳比例的提高,将有助于解决医保覆范围、大病医保等棘手问题。并且,也有助于减轻政府和企业的负担。这是一举两得、利国利民的事情,值得国家去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