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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赔款优待”施行森林保险

更新时间:2012-09-11 16:37
  【摘要】森林保险的实行,对于农户的负担有所减轻。今年起,森林保险保费补贴将扩大到全省,并纳入“无赔款优待”政策试点范围,即被保险林木当年无赔款,农户次年继续投保,则免交保费中个人承担部分。这一试点,将扩大森林保险覆盖面,切实减轻林农的负担。
  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一年来,我省已累计有5118万亩森林投了保。2011年我省纳入中央财政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补贴范围,当年18个市(州)的68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总参保林地面积3280.1万亩,总保险金额142.6亿元,保费总额3422.4万元,各级财政补贴保费2823.5万元,参保的农户达到了387多万户。今年上半年,全省新增1838万亩参保森林面积,其中,公益林1476万亩,商品林面积462万亩,保险总额达到82.2亿元。
  目前,我省公益林每亩保险金额400元,保险费率0.2%,即0.8元,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财政补贴24%,市县财政补贴15%,林木所有人承担10%,即每亩0.08元;商品林每亩保险金额500元,保险费率0.3%,即每亩1.5元,各级财政补贴比例为75%,林木所有人要承担25%,即每亩0.375元。
  慧择提示:以上为您介绍了森林保险的相关情况。据悉,实行“无赔款优待”,当年度无赔款的政策性森林保险参保农户,次年续保时可享受其自缴部分的保费返还作为续保保费。公益林、商品林都纳入试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