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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充医保实施情况

更新时间:2017-08-28 09:31
  【摘要】太仓大病补充医保是一个重大的民生工程,该项目的实施对于人们减轻医疗负担具有中育的作用。太仓在最初进行制度设计时,就突破了病种和报销封顶线的限制,而是按照个人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来确定补偿标准,这在全国应属首创。
  8月24日,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悄然抵达江苏省太仓市,调研当地大病补充医保模式的具体情况。
  在国务院医改办牵头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即将正式发布之际,孙志刚此行显然具有不一般的意义。
  太仓的大病补充医保始于2011年7月,由太仓市人社局按照职工每人每年50元、居民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从基本医保统筹基金中直接筹资建立,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办,为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的参保人员提供上不封顶的累进比例补偿。
  运行一年来,太仓市大病补充医保以全市基本医保基金累计结余的3%,不同程度地惠及大病患者2604人,大病住院结报比例平均提高了8.27%;对于住院医疗总费用超过15万元的重大疾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达80%以上。
  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简报第400期(2012年6月11日),曾对太仓大病保险的做法予以介绍和肯定;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蒋宏坤也在介绍太仓模式的苏州督查专报上批示:“医保太仓模式很好,请办公室转各地供参考借鉴”。
  太仓人社局人士表示,尽管存在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的差异,大病医保的太仓模式作为一种创新机制,是完全可以复制的。当然,先进的政府理念、精心的科学设计和专业的医保经办缺一不可。
  慧择提示:大病补充医保是基本医保制度的延伸和放大体现了政府意图。太仓大病补充医保还通过差异化缴费和公平化待遇,实现了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间的互助共济。现了向弱势群体倾斜、城镇反哺农村的制度设计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