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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警方出动 保险诈骗团伙落网

更新时间:2017-08-26 10:54
  【摘要】保险业不断发展的同时,保险欺诈现象也不同程度的给保险业带来阴影。近日,在当地公安局经侦大队的通力协作下,华安保险福建分公司凭借经侦大队的立案证明材料等,在一起保险骗赔案二审中胜诉,打击了犯罪团伙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2011年9月15日,被保险人赖某报案,称其驾驶由华安保险福建分公司承保的标的车闽ER7666,在漳州市与平和县交接路口发生两车正面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报交警处理,由龙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受理并出具了事故认定书,认定赖某负全责。
  事故发生后,经华安保险福建分公司查勘定损,发现案件存在疑点。标的车安全气囊在事故中爆出,但定损时发现该安全气囊非标的车配套原装气囊,气囊电脑板与原车气囊电脑不匹配。发现这一疑点后,华安保险福建分公司为确认在两者不匹配的情况下安全气囊是否能正常爆破,于10月份从广州购置该车事故中同型号二手安全气囊电脑板进行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在不匹配的情况下是无法正常爆破的。至此,已基本确定该起事故是一起更换旧件故意制造事故、骗取保险金的案件。为了进一步确定拒赔证据,该公司于11月份委托福建警察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对标的车安全气囊展开是否为本次事故中形成进行鉴定,结论是非本次事故中形成。保险公司遂答复被保险人该案件不属保险责任。
  赖某于12月份起诉保险公司,经过一审法院审理,认定保险公司出具的鉴定报告效力小于事故认定书,故不予采信,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约4.2万元。
  保险公司接到一审判决书后,一边依法进行上诉,一边以“诈骗罪”向平和县公安局报案。平和县经侦大队受理该案件后,根据保险公司提供的鉴定报告等展开调查。在调查事故有关人员时,发现涉案人员可能是一专门伪造事故现场、进行保险诈骗的专业性犯罪团伙。
  经侦大队到当地各家保险公司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从2010年7月以来,涉案团伙就多次结伙作案,故意制造保险事故,先后从人保、太平洋等公司骗取理赔款20多万元。今年6月,经侦大队将事故中的涉案人员赖某及三者车驾驶员等抓获。至此,该团伙全部落网,诈骗案件告破。
  慧择提示:以上为您介绍保险诈骗团伙落网的情况,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之后,华安保险福建分公司向二审法院提交了平和县经侦大队的立案证明材料等,二审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一审判决,保险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