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丰台 养老保险惠及28万余人
更新时间:2012-08-22 17:00
【摘要】养老保险覆盖面越广,人民受益的就越多。全国首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县凤台县围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和谐幸福新凤台”的目标,稳步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截止2012年7月底,全县共参保288592人,征收基金10081万元,73587人已享受养老保险金,累计发放养老金12271万元,续保143186人,续保率达74%。
凤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将其列入县级民生工程和县目标考核体系,及时出台实施方案,调整领导小组,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强力推进工作落实。县人社局制定了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月计划、周计划,出台了月、季、半年及年度进度和考核评比量化和细化标准。县财政每年列支2400余万元,用于适龄参保人员参保缴费补贴和基础养老金发放补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全县上下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形成了齐抓共管、通力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
目前,凤台县建成了县、乡、村三级工作体系,做到了“人员、经费、场地、工作”四到位,实现了工作重心向乡村延伸的目标。在县级层面:将县农保中心转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配齐配强了7名工作人员。2011年7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后又为中心增加了5名全额拨款编制,县财政每年拨付40万元工作经费。在乡镇层面:全县所有乡镇均成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核定了36名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所长由乡镇分管领导兼任,配备一名专职副所长。同时统一配备了电脑、桌椅、档案柜等办公设备,规范和完善了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基础台帐。新农保开始后,该县又聘用了20名工作人员,充实了乡镇事务所力量。在村(社区)层面: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全县245个行政村(社区)聘用村文书担任村新农保信息员。
慧择提示:相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加上基层人员的通力配合,想先养老保险的覆盖工作一定会顺利的开展下去。完善的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体系,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