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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保险中介费最终获得处罚

更新时间:2012-08-17 18:00
  【摘要】保险行业中,时常会发现一些套取中介费的行为。日前,山西保监局下发对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及其营销管理部员工刘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利用保险代理机构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违法行为,华泰财险山西省分公司被罚9万元。刘芳作为直接责任人,被罚3万元。
  据悉,华泰财险山西省分公司在2011年期间利用保险代理机构,将公司员工直接承揽的祁县宏泰汽贸有限公司以及万国汽车检测线的业务虚挂为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共计38万余元。该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罚款9万元的行政处罚。
  慧择提示:虚构业务,对国家和人民造成利益损害,是不明智的行为。华泰财险山西省分公司营销管理部员工刘芳对以上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山西保监局对其警告并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