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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多起假车祸 5年骗取700万保险

更新时间:2012-08-03 15:49
  【摘要】制造假冒交通事故恶意骗保的例子已经有太多。自2008年至今年4月,刘某等人在海淀区等地涉嫌伪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等8家保险公司保险理赔金。嫌疑人向警方交代作案1000余件、骗保金额达700万元。
  日前,海淀检察院以涉嫌保险诈骗罪对刘某、纪某、宗某等19名嫌疑人批准逮捕。目前检方初步核实案件20余起、涉案金额50万元。
  车祸是制造出来的
  2008年,刘某成立了北京市长达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达汽修公司),任总经理。这家公司打着汽修厂的招牌,暗地里却从事着见不得人的骗保“生意”。他们伙同车主或利用车主在其公司维修的车辆,以伪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方式,以此骗取保险公司的保险理赔金,从中非法获利。
  刘某的朋友王先生有一辆黑色本田轿车,曾在刘某的修理厂修过。2009年12月,王先生再次将车送到修理厂,让刘某将车的变速箱等零件更换。正好这时刘某有一个姓张的朋友想把自己的QQ车再修理一下卖掉,刘某便打算帮她伪造一个交通事故诈骗保险。
  于是,2009年12月21日,在刘某的授意指挥下,汽修公司的员工纪某、宗某、张某以及车主张女士一同来到昌平区东小口镇单村城铁桥附近,由宗某驾驶张女士的QQ车故意追尾碰撞由纪某驾驶的王先生的本田车。张某则负责进一步伪造车辆碰撞的现场。
  两车故意碰撞后,张女士报警,交警出警到现场后,根据当事人描述及现场情况,认定QQ车对事故负全责,并出具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事后刘某利用伪造的修车发票通过车辆定损,两辆车共定损了8万余元,张女士从永诚保险公司获得了理赔保险金8万余元。张女士、刘某扣除了修两辆发生碰撞的事故车的钱后,和本田车主王先生一起将剩余的5万余元进行了分赃。
  靠贿赂几乎天天理赔
  检察官介绍,嫌疑人正是通过上述伪造、故意制造双方或单方汽车交通事故的手段,在本市海淀区等地多次骗取保险公司的保险理赔金。为了扩大其客户来源,该修理公司还对外发展了多个代理公司和代理人,专门为其提供车源。刘某等人利用相关车源伪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理赔金后,再给代理公司和代理人从中提成。
  刘某为了使其伙同他人诈骗保险公司保险理赔金的行为更加顺利的进行,还向部分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行贿,使得车辆定损时能够获得更高金额的定损额度,同时保证即使在定损人员发觉出险事故可能系伪造、故意制造的情况下仍能按照正常定损理赔程序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金。
  据嫌疑人刘某、纪某等供述,其所在的汽车修理公司运营期间内,几乎每天都有伪造、故意制造的假保险事故发生。从2008年到2012年近5年的时间里,刘某等人伙同他人涉嫌伪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理赔金的案件达到千余件,预计该团伙诈骗所得保险理赔金数额特别巨大,具体案件情况及数额有待进一步查证核实。
  分析
  为何汽修骗保如此猖獗?
  车主成骗保“工具”
  检察官就此案分析,刘某等犯罪嫌疑人之所以能长期作案,主要是利用了一些车主法律意识的淡薄或基本保险理赔知识的匮乏。在这些骗保案中,涉案车主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明知骗保,但车主为贪图不花钱修车或者不花钱给车换部件,而将车辆、行驶证等提供给刘某等人用于伪造交通事故骗保,甚至部分车主直接参与实施伪造交通事故并从中获取额外的非法提成获利,这一类车主成了保险诈骗犯罪的共犯。
  另一类车主并不知道刘某等人骗保,但被刘某等嫌疑人利用而骗保。这类车主既成为刘某等犯罪嫌疑人诈骗的“犯罪工具”,又往往因出事故后汽修厂故意装换上低端、劣质的汽车部件,成为另一类的涉案“受害人”。
  理赔人员成了共犯
  另一个原因就是,保险公司的定损人员,在能得到好处后,在定损理赔时按照刘某等人的指使、授意故意虚报定损额,提高保险理赔金。
  这一类理赔员明知刘某等人伪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公司理赔金,而予以提供帮助,已经构成刘某等人诈骗的共犯。
  汽修及保险业存漏洞
  从2008年至今,在长达近5年的时间里,以刘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长期伪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各大保险公司的保险理赔金,涉嫌骗保的案件达千余件。根据犯罪嫌疑人供述,几乎每天都有伪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行为、有的假交通事故在海淀区、昌平区等地的道路上进行,有的直接就在汽车修理厂内进行,犯罪行为非常猖獗。
  慧择提示:骗保行为不仅给保险行业发展带来风险,也是对自己人格的侮辱。恶意骗保,反映出有关部门在对这类汽车修理公司的监管环节上存在一定漏洞。希望大家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