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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的发展之路

更新时间:2017-08-24 20:18
  【摘要】国家进一步加强对保险中介的扶持力度。“十二五”规划对保险中介机构做了一系列规定,近年来保险中介机构良莠不齐的局面有望获得改善。事实上,银监会此前也有所行动。
  银监会先后在8月12日、15日发布两个公告,注销深圳市鼎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中汇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许可证。
  查阅两个公司的官网,发现网页打不开,被注销的原因也不得而知。
  据了解,目前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有三种形式: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以及保险公估机构。
  保险中介在保险公司业绩所占比重较大。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7042.63亿元,占同期全国总保费收入的87.48%.去年公布的数据则显示:去年上半年,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5874.79亿元,同比增长
  事实上,查阅银监会提供的资料,银监会几年前便开始撤销保险中介机构。其中,2006年至2008年期间,保险机构被撤销数目最为惊人。
  据资料显示,2006年1月至10月,全国有51家代理机构、6家经纪机构、2家公估机构停止经营保险中介业务,退出保险市场,另有3家代理机构转制为保险经纪机构。
  而2007年1月至10月,全国共有120家代理机构、14家经纪机构、11家公估机构停止经营保险中介业务,退出保险中介市场。
  2008年,全国共有175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停止经营保险中介业务,退出保险市场。其中,保险代理机构151家、保险经纪机构14家、保险公估机构10家。
  2008年的数据达到了顶峰,而2009年以后,银监会不再集体公布此类数据。与此同时,2009年后,保险中介企业的退出数目明显减少,从2009年至今,银监会单独发通知注销的中介企业共有23家。
  有部分企业成立不足一年便被注销。比如吉林省的城市吉合保险代理公司,2008年7月3日获得保监会批复开展工作,而2008年10月则被注销,时间不过3个月。
  事实上,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4]第14号)、《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4]第15号)、《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1]3号),依法对这些机构办理了许可证注销手续。保险中介在保险公司业绩所占比重不断较大。
  以《保险公估机构法人许可证》第五十六条为例,“保险公估机构因下列情形之一退出市场的,中国保监会依法注销许可证,并予以公告:(一)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中国保监会依法不予延续;(二)许可证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吊销;(三)保险公估机构解散、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责令关闭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被注销许可证的保险公估机构应当及时交回许可证原件。”
  业内人士表示,部分保险中介企业被注销,除了人员素质、运营方式不佳之外,违法行为是其中的主要原因之一。
  慧择提示:不难发现,保险中介将成为保险业发展的强有力助推器。据相关媒体透露,中国保监会公布的保险中介市场报告显示,上半年保监会共对103家各级保险机构中介业务开展现场检查,查实违法套取资金8000余万元,涉及保费约8亿多元。通过直接业务转挂中介渠道、虚列营销员人头、自身投保业务转挂中介业务、虚列费用等方式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普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