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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推动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

更新时间:2012-07-30 17:04
  【摘要】近日,广东省公布《建设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表示将在珠江三角洲推动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探索城市低收入人群参与商业保险的途径。
  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有助于构建公私清晰的多元化社保体系。其一,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类似于美国的401K,属于激励而非强制性保险品种,且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也可抵扣个税,无疑将会促进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其二,为社保体系引入市场竞争,打破各地政府的社保垄断,倒逼现行社保体系改革,鼓励构建公私边界清晰的多元化社保体系,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少子化。
  不过,它还需要社保体系改革来作为配套。当前,首先需深度改革现行社保体系,即通过国有资产转让和国企红利上缴,补足国企对老人和中人的历史欠库,并以能保证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为准,改社保费为社保税,确定相应社保税税率,然后做实个人账户,且把企业为职工缴纳的部分纳入个人账户,注销统筹账户,从而构建以政府基础社保为基点、商业保险为主的社保框架体系,以强化社保体系的激励相容性,避免合法套保行为掏空现行社保体系。
  其次,需构建权责匹配、产权清晰的保险运营体系。若个人递延型养老保险主要用于填补社保支出缺口,那么很难激发投保人积极性。而运营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保险机构,依然采取向投保人承诺未来每月的固定领取退休金数额,那么商业保险市场也将有价无市,因为投保人担心保险公司一旦破产,抑或发生破坏性亏损,其所投保险很可能将血本无归。
  可考虑借鉴美国401K经验,要求保险人跟投保人签署权责透明的保险信托协议,保险人每年向投保人提供可供选择的投资组合菜单,让投保人选择其偏好的投资标的组合,保险人则收取定额管理费,且若保险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投保人损失将向投保人全额赔付,同时投保人可依据保险人业绩情况和服务态度,每年有权选择更换保险人。保险监管机构则主要制定合规市场秩序,并维护市场秩序。
  【慧择提示】总之,当前个税递延养老保险试点,若能促成现行社保体系的改革,厘清社保体系中的权限边界,使政府公共服务型与私人养老保险多元化并存,并借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农合保覆盖全民,作为最近十二五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规划的重要落点,那么将会产生多赢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