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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理赔有多难?

更新时间:2012-07-20 16:38
  【摘要】保险杠被撞了个洞,保险公司竟找来维修人员,想用焊枪补上,在车主的坚持下,终于在4S店更换了新的保险杠。出事故后车辆无法继续行驶,因拖车产生了救援费和停车费,但保险公司竟以“车辆没有达到不能开的程度”为由,拒绝赔付上述费用。而且,因事故而应赔偿对方车辆的1.5万元钱,也是在法院的强制执行下才支付的……
  多家保险公司遭遇投诉
  投诉时言及在理赔过程中遭遇的各种困难,被保险人对所投保的公司颇有微词。其中,不乏阳光财险、中华联合财险、中国人寿(19.88,-0.12,-0.60%)财险等大牌保险公司。
  投诉阳光财险:
  保险杠撞破想拿焊枪补
  2012年6月,彭女士的本田雅阁不小心撞到另一辆车的轮胎螺丝上,前面的保险杠撞出了个洞。当时,阳光财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彭女士,可以为其在指定的汽车维修店维修,将破损的洞补上。“当时我问他,补了能看出来吗?他说 能看出来 。能看出来你还给我补?!”彭女士说起当时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对话,至今仍觉得可气又可笑。由于协商未果,彭女士就把车开到4S店,准备更换新的保险杠。保险公司指定维修店里的维修人员,竟然拿着焊枪等工具来到4S店,准备进行修补,但彭女士坚持要求更换新配件。
  彭女士称,后来她找到阳光财险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反映该事,对方“没说什么”,并为其赔付了更换保险杠的钱。彭女士表示,在4S店换新保险杠需要花费一千余元,而如果按照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要求,在其指定的维修店维修,仅需大概三四百元。
  7月19日,阳光财险济南理赔部工作人员表示,保险行业有“以修复为主”的原则,彭女士的车辆情况应该是破损较小,达不到更换的程度,而且修补以后经过打磨等环节,不会太明显,也不影响使用,正常来讲,此类情况应该进行修复。而且对车主来讲,即使有过小的修补,原厂的零部件还是胜过更换后的。
  投诉中华联合财险:
  1100元救援费索赔真费劲
  去年,贾先生的车在高速上出事故了,当时方向盘无法控制,油门也不规律,没法驾驶。万不得已下,贾先生便拨打了交警救援电话,将车拖至高速大队指定的停车场,此次花去救援费650元,停车费450元,合计1100元。
  贾先生表示,购买车险时,工作人员承诺得很好。事发后他也咨询了律师,得知按保险合同规定,像这种情况有可能产生两次拖车,即从事故现场到停车场和从停车场到修车厂这两段路,保险公司有义务报销其中一段产生的费用,至于具体报销哪一段路程费用,车主则需和保险公司方面协商。
  但中华联合财险工作人员在看了事故车辆照片后却认定,汽车损坏程度达不到不能驾驶的条件,认为车主“故意不开”,不予赔付救援费。甚至在这起事故中,物价部门裁定贾先生应赔付对方汽车的维修费1.5万多元,保险公司也不予承认,最后贾先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保险公司账户上划扣相关费用,而救援费直到现在仍未拿到手。
  “当时确实没法开了才请求救援,保险公司现在以自己的单方面判断为依据拒绝赔偿”,为了1100元的救援费起诉保险公司,即便胜诉对方也不会赔付误工费,相对费时费力,有点“不值得”,但贾先生表示即便如此,也一定要讨个说法,会坚持走司法程序。
  投诉中国人寿财险:
  “旧伤”添“新伤” 自己掏腰包?
  侯先生称,4月初,他的夏利车撞到了路边的石墩上,雾灯、大灯各坏了一个,保险杠也撞掉了。当时工作人员到现场拍了照后,直接告诉侯先生“自己去总部定损”。侯先生按要求来到工业南路上的中国人寿财险定损中心理赔,但接待人员却告诉侯先生“(汽车)旧伤太多,不给报。”原来该工作人员从照片中看出,事故车辆的保险杠曾损坏过,属于上次事故遗留问题。侯先生也承认此前保险杠的确掉下过,自己没有向保险公司报告,而是选择自行拧上。
  侯先生表示,自己连续三年在中国人寿财险山东分公司购买车险。对于这次事故中,保险公司对损坏的雾灯和大灯都不予理赔,感到极为不满,便向保监会投诉,而对方建议其再和中国人寿财险协商处理。保险公司还是不予理赔,眼看事情都快僵持一个月了,不得已,侯先生只得自己掏腰包花了五六百元,在维修店把车修好。
  19日16:00左右,中国人寿财险相关负责人解释称,车主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严重不符。当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到达现场,与车辆相撞的石墩上的漆皮及车辆损坏情况与车身伤痕明显不符,绑大灯和保险杠的铁丝都已生锈,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认定车身伤痕非本次事故造成。但即使如此,为了最大限度使车主满意,保险公司依据相关规则,对车辆后部和侧面的老旧伤痕损失进行了70%的赔偿。
  赔付金额还能“讨价还价”
  车主李先生表示,出事故后,他修车花了6400多元,而保险公司只想给5000元。最后经过一系列的交涉,又给多加了500元,“还能讲价的,到底赔付多少也没个准儿。”而这种情况并非个例,业内人士表示,如果真的觉得修理费报销不合理,一定要据理力争。“在赔偿要求合理的前提下,如果车主对赔付有异议,一般到诉讼阶段,保险公司一定会赔偿。”该业内人士表示,如果车主产生异议,理赔员可能会增加理赔金额,如果最终双方对簿公堂,则保险公司大都会全额赔付。与此同时,按行内规矩,一般保险公司也会要求车主去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指定修理厂与保险公司有合作,修理价格会比较优惠”。
  险企“奖励”导致定损压价
  在理赔的过程中,定损问题是车主与保险公司存在的最大分歧。根据目前各大保险企业的做法,一般规模较大的公司会在内部委派定损员,规模较小的公司则与公估公司专业公估人员进行合作。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定损的过程,一般是内部有核审员现场查看,拍照,并将汽车拉到指定的修理网点去修。定损单的话,保险公司会主动提供给对方。就行内的情况,部分保险公司会刻意压低理赔金额。该人士表示,汽车估损师愿意压低定损金额,一方面是为了维护保险企业赚钱,另一方面是,一旦理赔人员谈的价格过高,将自身承担责任,而如果压低定损金额,则将会获得差价的一定比例的奖励。
  “骗保”行为加剧理赔难度
  一位多年从事车险销售工作的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理赔难局面的形成,其实也有车主的一部分原因,有的车主虚构、故意制造、扩大损失等情况经常出现,使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产生先入为主的偏见,会在定损等环节中非常谨慎,甚至有些多疑。这种心态有时候能识破一些真正的“骗保”行为,但也难免出现误判。
  随着私家车逐渐走进千家万户,投保车险的人越来越多,在急剧膨胀的投保车主中,有很大一部分对车险的具体条款并不清楚。有些车主反映理赔难,其中有一种情况是对一些除外责任不了解,发生事故理赔时得不到自己认为的赔偿就会滋生不满情绪。
  因此,车主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详尽了解这份保险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权责义务关系,明确了解条款中的保险赔偿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范围。另外,保险理赔涉及的领域,不仅仅是保险业,还会涉及交警、医院、修理厂等各个行业,如果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发生事故需要理赔时必然会存在服务方和被服务方的落差,从而导致“理赔难”。
  【慧择提示】早在2012年3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就发布了《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对车险理赔范围作了大幅调整,为保险公司提供了商业车险条款行业范本,力求缓解车险理赔难的现状,并已取得初步成效。业内人士表示,治理车险理赔难涉及诸多关系方,需要保监会和保险协会、保险公司,投保人、车辆维修企业,医院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