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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镇医保与新农合有望并轨

更新时间:2017-08-28 14:47
  【摘要】据有关部门透露,明年6月前,南京市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有望并轨,让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近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又印发了《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今年力争在完善全民基本医保体系、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和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今年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还将提高
  《通知》明确,对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40元,相应提高个人缴费水平,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300元。提高住院费用医保支付比例,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支付比例稳定在80%以上;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支付比例稳定在70%以上,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22万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0倍以上,且不低于10万元。
  12类大病将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
  今年还将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医疗救助全面实行与基本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
  资助救助对象参合参保,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各类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补偿后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在不低于50%的基础上有所提高,适当提高封顶线。
  此外,还将提高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扩大救治病种范围,全面推开尿毒症等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江宁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
  昨天的会议也端出了江宁医改的具体办法。第一就是建立合理的财政补偿机制;第二,从今年7月1日起,在江宁区公立医院率先实行所有药品零差率销售,实施取消药品加成后,适当提高手术、护理等医疗服务性收费,提高的收费部分由医保和新农合解决一部分,其余由财政足额补偿;第三,实行一般诊疗费制度。
  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将并轨
  据悉,今年年底之前,南京市将成立独立的社会保障管理中心,承担各类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结算管理服务。到明年6月前,全市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实行并轨,通过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统一行政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经办管理、统一信息系统等举措,使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
  据南京市卫生局局长胡万进介绍,南京参加新农合的人有将近200万,居民医保目前也有将近200万人,另外还有一个职工医保,从目前看,最有可能并轨的就是新农合和居民医保。
  慧择提示: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后,筹资标准、报销水平究竟参照哪个执行,目前还没有确定,正在酝酿之中。希望这项工作能够真正给人民带来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