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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招聘社会监督员保护消费者利益

更新时间:2017-08-27 21:12
  【摘要】社会监督员能够很好的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社会监督员是从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中挑选的对新闻媒体实施导向、质量与队伍素质进行监督的群体。将对媒体的队伍建设起到一定的作用。要加强对社会监督员的联络培训,各新闻媒体要尊重他们的劳动和重视他们的正确意见和建议。
  6月1日,保监会举行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
  此次聘任的25名社会监督员,来源于各个不同的专业领域。如司法界的代表丁文严来自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张玉成来自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专业技术领域的代表梁华来自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王丽红来自辽宁省锦州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陈剑来自中国消费者协会;还有高校保险专业教师,如中央财经大学郝演苏和北京大学刘新立。此外,媒体代表也占4席。
  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表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社会监督员制度已正式建立,形成了监管、行业组织、行业主体和社会力量共同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格局。希望社会监督员运用专业特长,肩负社会责任,在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方面发挥大作用。
  慧择提示:社会监督员说它与过去评报员、审视、审听员有区别,在于它对媒体及其成员也进行评估。社会监督员应从如下方面对媒体实施监督:首先是媒体的舆论导向。客观公正的“帮忙不添乱”的舆论监督也属导向,看其是否恰到时机。这也是社会监督员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