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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双轨弊端多多

更新时间:2012-06-26 10:00
  【摘要】养老金双轨制本是为人民提供更大福利的措施,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双轨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这一制度在全国“两会”上引起社会的关注和热议,对当前的养老体制进行改革、取消养老金“双轨制”的呼声高涨。
  目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采取政府财政(或单位)单方筹资机制。现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保障制度采取政府财政预算安排或单位单方筹集资金机制,职工个人不缴费。
  与此同时,企业和职工的合计养老金缴费率高达员工收入的28%。现今,我国企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障制度,由企业缴纳的统筹部分占工资总额的20%,企业职工所缴比例为个人工资的8%。
  除上述“付出”成本不同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普通职工的退休后养老金收入,也有巨大差距。这个差距,部分来源于两者退休前收入差,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两者养老金替代率的差距。
  2011年07月16日,中国人力资源教学与实践研究会年会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召开。专家通过调查中部三省万名公务员及企业员工发现,公务员年工资收入平均比企业员工高3700余元。
  虽然中部三省数据或不能完全代表全国,但至少具有区域代表性。
  根据2006年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公务员退休金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即使工作年限不满十年,亦能按照40%计发。此外,还有机关老干办管理的生活补贴。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相对稳定性,不计生活补贴,大多数公务员退休后最低养老金替代率也有80%,较之2000年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动辄100%的养老金替代率虽有下降,但较之普通企业职工,仍属“高帅富”。
  较高的退休前收入加之普通企业职工无法企及的养老金替代率,使得普通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后收入差距,较之退休前进一步扩大。
  清华大学公管学院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广君分析指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占工资收入的28%,居全球最高水平之列,而机关和事业单位未纳入社保体系,不用个人交一分钱,退休时养老金已达前者的3倍。
  此外,我国政府机关还遵循退休待遇调整与在职人员工资同步原则。在职人员调整工资标准时,离退休人员相应增加离退休金。其中,离休人员原则上按同职级在职人员平均增资额增加,退休人员按同职级在职人员平均增资额的一定比例增加。
  慧择提示:对于取消养老双轨制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养老双轨制的运行问题百出,它所造成的社会不公以及对社会就业平衡和人才合理流动的严重影响逐渐显现。养老金双轨制是当今中国社会最大的不公平、不合法政策,违背了社会主义宗旨,从制度上将中国社会划分了两个类似封建社会的社会阶级,激发了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