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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社保颁布七大利民举措

更新时间:2017-08-28 02:33
  【摘要】东莞市社保局局长梁冰近日透露,东莞的社保基金运行状况比较好,目前累积社保基金已达到456亿元。新举措实施后,参保职工的福利待遇不会受到影响,而企业则得以休养生息。
  今年以来,东莞经济发展形势不甚乐观,企业普遍反映经营压力大。上周五,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召开全市社保系统会议,对外发布了《关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该通知,东莞社保局将实施七大举措,且每项措施至少执行一年,预计可为东莞企业减负逾12亿元。
  举措一:暂缓调整养老保险缴费费率
  根据此前出台的《关于调整我市社会养老保险单位费率的通知》,从2013年1月起,东莞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将调整为12%。为减轻企业负担,现暂缓一年执行费率调整政策,即2013年继续维持单位缴费费率11%,2014年1月起单位缴费费率才调整为12%。
  举措二: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也作下调
  目前,东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执行3%的缴费率,即参保人缴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现将从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将缴费费率从3%调整为2.5%(下调的0.5个百分点为单位缴费),执行时间为一年,2013年7月1日起自动恢复。梁冰透露,该项举措预计可为企业减负6.3亿元。
  举措三:将降低建筑企业工伤参保费
  据了解,东莞市工伤保险实行的是费率浮动机制,一般性用工企业均按参保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0.5%~1.5%征收。而作为特殊用工的建筑企业,在参保缴费时,固定采用征收企业上年工资总额的1.5%。而从2012年9月开始,东莞市建筑业企业施工作业人员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将从1.5%调整为1%。梁冰表示,该项举措预计每年可为建筑企业减少约2000万元支出。
  举措四:完善企业缴费工资申报制度
  去年东莞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810元。因以往大部分企业贪图方便,用“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参保人申报缴费工资,若企业在职工月平均工资增幅较大的前提下继续沿用此做法,有可能导致相关企业缴费工资虚高,加重其负担。
  举措五:放缓社保扩面征缴工作步伐
  放缓社保扩面征缴的步伐。将2012年下达各镇街的扩面任务由原计划“工伤、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同比增长5%,养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同比增长3%”,调整为“工伤、医疗、养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同比增长3%”。
  举措六:未参保企业参保转变为重点
  从以工业企业扩面为重点,转变为落实第三产业企业、未参保企业参保为重点,同时规范优质企业的参保行为,对于上市后备企业、驰名着名商标企业等优质企业申请出具依法参保证明时,从告知、实地检查、加强督促着手,逐步督促此类企业依法全员参保。
  举措七:困难企业享补贴缓缴社保费
  【慧择提示】除上述减负措施外,梁冰还指出了两条针对中小微企业的减负措施。一是将对困难中小微企业使用就业专项资金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二是对依法参保、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但目前缴费暂时存在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向该局申请缓缴社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