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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私自改装 保险公司不赔?

更新时间:2012-06-15 09:54
  【摘要】现在,越来越多的车友喜欢把自己的爱车做一番改造,但也由此造成了许多问题,特别是车辆保险的问题,以下就是一个相关案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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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的一位李先生将自己的摩托车做了些许改造,但让他郁闷的是,车出了事故后保险公司却拒绝赔偿,据了解,李先生的爱车9月份在道路狭窄处避车,撞上了路边的树杈,疝气灯及保险杠被损坏。他通知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却不予理赔。保险公司认为,李先生改装车前并未通知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条款,保险公司不应承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说,机动车改装、加装设备的,被保险人负有通知保险公司的义务,这是保险法上有明确规定的。
  山东岛城律师事务所王琳采律师认为,为了使标的车辆的风险与保险人所收取的保险费相一致,被保险人有必要将加装、改装的事项通知保险公司,以便保险公司重新评价风险。依据我国保险法第52条的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因此,根据该条规定可以得出,只有因加装、改装使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未履行加装、改装的通知义务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也就是说,如果车辆的改装未造成机动车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时,保险公司就应当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因李先生的改造,很难说造成了机动车危险程度的显著增加,而且事故发生原因与车前灯无关,因此保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赔偿李先生损失的说法很难成立。
  【慧择提示】买车的人越来越多,但是熟悉保险详情的人却不多,不少车主在为自己的爱车选择保险时往往一头雾水。面对名目繁多的险种,保费不同的保险公司,建议车主对保险必须了解清楚实际情况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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