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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农业或将建巨灾风险准备金

更新时间:2012-06-07 11:52
    【摘要】为推动广东的农业险发展,今年来广东省政府多次提及的广东农业险指导性文件,日前终于出炉。业内人士认为,这次是广东首次以省政府名义发文推动涉农保险工作,对加快推进涉农保险业务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近日在广东省政府官网发现,广东省政府日前印发了《关于大力推广政策性涉农保险的意见》(粤府办[2012]50号)(下简称《意见》),首次提出建巨灾风险准备金。《意见》中明确提出,除国家对巨灾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比例已有规定的险种外,其他险种的巨灾风险准备金资金来源为承保机构年度保费的大部分结余或由承保机构按补贴险种当年保费收入的25%计提。省、市及有条件的县(市、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尽管相关措施未曾落实,但财险业行内认为,广东可能会参照江苏等地的做法。
  而为打消部分农户投保顾虑,《意见》建议,未缴交自付部分保费的农户,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也可获得基本赔付。
  巨灾风险准备金救助重大风险
  事实上,作为农业大省,广东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频发,为了防范保险公司的巨灾风险,《意见》要求,建立巨灾风险事故损失救助机制。“建立全省范围、以基本项目为主、多险种统筹的政策性涉农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完善以丰补歉机制。除国家对巨灾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比例已有规定的险种外,其他险种的巨灾风险准备金资金来源为承保机构年度保费的大部分结余或由承保机构按补贴险种当年保费收入的25%计提。省、市及有条件的县(市、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发生重大涉农风险事故造成巨大损失、超出承保机构赔付能力的,从巨灾风险准备金中出资予以适当救助。”
  根据《意见》安排,巨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广东保监局、省农业厅(省委农办)研究制定。
  尽管相关措施未曾落实,但财险业行内认为,广东可能会参照江苏等地的做法。人保财险(微博)近日建议称,在准备金管理上,建议参照江苏做法,由县级预算保费的一定比例建立准备金,省、市两级通过一般预算予以匹配。巨灾准备金在市级财政管理,省级财政在一定额度内实现全省统筹。同时,由经办保险机构购买商业再保险。
  未缴交自付部分也可获赔
  “以母猪保险为例,一头母猪的保费是60元,赔付保险额为1000元左右,但养大一头猪需要耗费人力成本和饲料,赔付也不算多。”有知情人士如此表示,有部分农民对于农业保险并不热衷。
  事实上,从相关人士处获悉,目前有部分地区农户对农业险情况不了解,并存在一些误导思想,例如投保无用,或者投保范围很大等。此外,贫困地区的农户也无力负担起并不算高的保费。
  针对这些情况,《意见》提出了有关的指导思想,对具备统保条件的政策性涉农保险项目,以乡(镇)为基本单位实施区域统保。《意见》还做出了进一步的建议,“财政补贴保费资金分两次划拨,首次划拨额为补贴总额的80%,剩余20%在农户足额缴交自付部分保费后拨付。对发生保险事故的,承保机构按实收保费与应收保费的比例对农民群众给予相应的赔付,既保障个别未缴交自付部分保费的农民群众获得基本赔付,又通过体现明显差别的赔付金额鼓励农民自觉承担自负部分保费。”
  对此,《意见》要求,保费补贴资金具体拨付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广东保监局、省农业厅(省委农办)研究制定。承保机构要创新工作方法,简化工作流程,创造便利条件,引导和配合农户缴交自负保费。
  链接
  广东农业险基本实现盈亏平衡近日从广东保监局获悉,广东省农业保险业务平稳较快发展。2011年,广东(不含深圳,下同)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2.76亿元,参保农户1263万户,业务增速近50%。
  此外有数据显示,除了省农业险快速发展外,成本利润率也较高。截至今年4月,广东省农险承保利润率25%,这个数据仅反映了今年前4个月的情况。“平均看,2007-2011年广东省农业保险基本实现盈亏平衡。”广东保监局对此表示,农业保险的盈亏状况主要受自然灾害影响,广东属于自然灾害多发区,但自然灾害的年度分布并不均衡。
  【慧择提示】据悉,随着夏季到来,广东进入雨季及台风多发期,农业保险的理赔会逐渐增多,承保利润率可能有所下降。此外,随着实施险种及覆盖率的增加,也可能出现某一年份利润率较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