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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私家车保险纠纷 私家车车主情何以堪

更新时间:2017-08-27 19:10

  汽车业和房产业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热点支柱产业,随着人民经济生活水平提高,汽车已“飞入”寻常百姓家。然而,随着私家车市场发展迅猛,以及汽车保有量的攀升,汽车服务类投诉也随之直线上升。
  当出了交通事故被认定为无责,保险公司不赔;二手车辆投保算的是车辆的市场价,碰到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却折旧计算;碰了擦了,保险公司怠于定损,损害车主利益……作为私家车主,面对私家车保险难免会碰到这样那样和保险公司相关的纠纷。


  “去年是好多个公司盯着要卖车险给我,今年是主动出击找了四家保险公司才买到保险,真是见鬼了!”家住汉口花园的周刚很郁闷地告诉笔者。
  周刚三年前花5万元买了辆经济型轿车。前两年保险到期前二周,都会有不少人打电话向他推销不同保险公司的车险,让他不堪其扰。可今年直到保险快到期的前几天,仍没有接到类似电话,于是他主动就近跑了几家公司买保险。
  “你的车价低于9万元,我们公司不对这样的私家车销售车辆商业保险”。
  “你的车辆去年出险六次,我们不能继续卖保险给你,要买不打折,你去其他公司问一下。”
  “公司的私家车销售有额度控制,这个月的指标已经用完了,不好意思”。
  周先生跑了三家财险公司终于明白,这些公司都给自己设了个软钉子,总之,就是不卖车辆保险给自己。最后,周先生辗转在另一家规模不大的保险公司买到适合自己的私家车保险。



  据笔者不完全了解,目前本地18家财险公司,有5家对私家车保险控制销售。控制销售的方法主要有:
  其一,对灰名单客户提价销售。多家保险公司对出险过三次以上或六次上的客户,列入灰名单。有的保险公司或对这类客户按标准保险费销售保险,或者按标准保费的1.1倍来销售,因为这类人出险赔付的风险较大。客户若不接受,对保险公司来说,相当于将一部分高风险客户拦在门外,这也是保险公司的最终目的。
  其二,附限制条件销售。一位业内人士介绍了不同保险公司限制私家车保险销售的条件,具体有:车龄六年以上的车辆不保“车损险”;9万元以上车辆不对其销售商业车险;销售私家车保险,业务员的佣金收入下降;销售私家车保险,与客户约定只在武汉市内销售等等。

  这是近来出现的新现象,此前,各财险公司都是抢市场份额,不注重经济效益,这样是不可持续发展的。现在有的公司对私家车业务达不到利润,宁愿不做。这是市场竞争下的企业合理行为。
  对此,业内人士提醒,目前各家财险公司的车险产品同质化较明显,选择保险公司还是应该看重后期理赔服务快捷、简便的公司。